12名參與去年反送中運動的香港青年,8月底懷疑搭快艇偷渡到台灣途中被中國海警攔截,被扣押深圳鹽田看守所超過1個月。再有4名由被扣押港人家屬委託的中國律師,星期三早上到鹽田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被看守所警察以4人已另聘律師為由,拒絕他們會見。
有知名中國人權律師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國際關注對被扣押的12港人有幫助,這宗案件原本可以向香港人展現中國”陽光司法”的透明度,但是事態發展到一直拒絕讓當事人會見家屬委託律師,相當不可理喻。
包括被香港警方指控涉嫌觸犯港版國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在內的12名參與去年反送中運動香港青年,8月23日懷疑搭快艇偷渡到台灣途中,在香港東南方水域被中國廣東省海警截獲,被送中深圳鹽田看守所扣押,星期三(9月23日)踏入第32日。
再有4名中國代表律師被拒會見當事人
12港人家屬委託的中國內地代表律師,一直被看守所拒絕與當事人會面。再有4名中國內地代表律師,包括李宇軒家屬委託的梁小軍律師、張俊富家屬委託的范標文律師、鄭子豪家屬委託的吳莉律師,以及鄧棨然家屬委託的宋玉律師,星期三早上9 時左右到達鹽田看守所,要求與當事人會面。
據在場的律師透露,看守所派出兩名便衣人員出來接待,兩人都用黑皮套罩着工作證。其中一名女警表示,律師的委託書必須加蓋”司法轉遞章”,但在場律師質疑要求欠缺法律依據。
看守所之後援引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涉港公證文書效力問題的通知》,但被在場的律師質疑有關要求只是針對民事、經濟案件。范標文質問接待人員,看守所以沒有”公證”為由拒絕律師會見當事人,是”耍流氓”。
看守所接待人員再請示上級之後向到場律師表示,4名當事人都已經另外委託兩個律師,拒絕與他們會見,案件負責人亦拒絕與到場的律師會面。4位律師其後前往鹽田公安局,投訴看守所的行為違法。
據香港傳媒統計,截至目前共有最少9名被扣押港人家屬委託的中國代表律師,被看守所拒絕會見當事人。
盧思位指案件變得相當敏感
其中一名受港人家屬委託的中國人權律師盧思位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目前其他律師面臨一些壓力,據他了解約有4、5位律師已經退出了,所有受理案件的律師都已經受到約談。盧思位又表示,他沒有被要求退出案件,只是要求他依法辦理,不要炒作。
盧思位表示,這宗案件本來是很普通的刑事案件,但是他去了看守所兩次之後,覺得案件變得相當敏感,司法局沒有明確要求他退出,但是它們表示很關注。
盧思位表示,他接受了家屬委託,在家屬沒有解除委託,或者在當事人見到他之後表明不委託他,否則他會繼續履行合同義務,這是律師的職業道德,去履行辯護人的職責。盧思位強調,除非家屬解除委託,否則他會盡力為當事人應有的權利而奔走。
看守所拒安排會面無法令人信服
對於多名中國內地律師持家屬委託書、律師證、律師事務所公函前往鹽田區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但看守所都拒絕安排會見,盧思位9月15日撰文表示,看守所工作人員先是以無法核實委託人與嫌疑人的親屬關係為由不予安排會見,之後待辯護律師提交委託公證書後,又以當事人已經自行委託了其他兩名律師為由拒絕安排會見。
盧思位認為,看守所的理由無法令人信服,第一、當事人並不認識中國內地辯護律師,何來自行委託;第二,如果有律師接受了委託,應該向當事人家屬通報平安和基本情況,但目前無一家屬收到中國大陸律師的通報;第三,即便當事人願意自行委託律師,作為家屬委託的律師亦有權依法當面核實,以確定當事人是否受到脅迫、引誘和欺騙,在核實完成並告知其訴訟權利後,當事人有權自行決定委託誰作為自己的辯護人。
10月1日前是12港人案關鍵點
盧思位表示,根據香港警務處從鹽田公安分局接獲的《港澳居民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情況通報表》來看,12名港人8月25日被刑事拘留,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嫌疑人在逮捕之前最長可被羈押37天,也就是說如果鹽田區檢察院不批准逮捕,12名港人將會在下星期四10月1日前會被取保候審或者無罪釋放,如果被批准逮捕,那就意味著將會被繼續羈押,而且被定罪的可能性會很大。
對於傳媒及港人家屬非常關注,中國公安機關是否會援引《港區國安法》來偵辦12名港人在香港涉嫌的犯罪行為,盧思位認為,這種可能性幾乎為零。因為《港區國安法》在6月30日生效,並無溯及力,無論是程式上還是實體上,本案都沒有滿足啟動《港區國安法》的先決條件,深圳市鹽田公安分局亦無權偵查12 名港人在香港涉嫌的犯罪行為。
盧思位認為,《港區國安法》是一部在特定時期、特定情形下通過的一部極為特殊的法律,程式和實體均應當嚴格解釋、限制解釋,任何人、任何組織和機關都不可濫用《港區國安法》,否則造成的後果,任何人都無法承擔。
民主派區議員收集超過4.3萬港人聯署
今次事件是去年反送中運動,以致今年6月30日港版國安法實施,引發抗爭者逃亡潮後,首次有參與去年反送中運動的香港青年,懷疑偷渡到台灣途中被中國海警截獲,引起香港各界以致國際社會關注。
民主派沙田區議員趙柱幫表示,鑑於中國司法系統不公,黑獄冤案屢見不鮮,9月2日發起香港本地網上聯署,目標有10萬人參與,要求中國立即交回12名被拘留的香港青年,以免他們受酷刑對待並得到公平審訊的基本權利。
趙柱幫星期二(9月22日)聯同多名民主派區議員到香港政府總部請願,並向特首林鄭月娥遞交收集的4萬3千人聯署,要求港府盡早向中方提出移交12港人返回香港。
聯署人數未達標仍冀向港府施壓
趙柱幫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4萬3千人聯署並不足夠,他認為香港應該有超過10萬人關注今次事件,希望向港府施壓。
趙柱幫說:我以一個聯署發起人,當然覺得(4萬3千人聯署)不足夠,但是我相信是香港一定是超過10萬人關注這件事,只不過都是正如我剛才講,因為香港人可能覺得聯署對於這個政府造成不了任何壓力,而這個政府向來都是漠視民意的情況下,但是我都希望量化到一個民意的支持,就是給政府一些壓力,或者是我們持續關注這件事,即是可能即使有留意聯署,但是沒有參與都不要緊,至少我們表達大家共同去關注這件事。
國際關注對12港人有幫助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上星期五(9月18日)在官方Twitter發文,首次回應12港人被拘留在深圳事件,帖文敦促中國當局要確保在海上逮捕的12名港人可獲正當法律程序權利保障,包括盡快讓他們與選擇的法律代表會面。
趙柱幫表示,根據在中國內地陷入”政治黑獄”的維權律師王全璋的經驗,他認為港人以致國際社會的關注,對被扣押的12港人肯定有幫助,他認為事件未必可以在短期內解決,必須要長期持續關注。
趙柱幫說:我都引用了一個維權律師王全璋,即是曾經接受過政治黑獄、在內地坐了5年的一個”政治監”,其實他都有講到是我們一個持續關注,是對於被羈押的人士只有好處沒有壞處,當然無論在不同的層面,可能是在香港要持續社會的關注,亦都是去到全球可能不同的國家都有關注,可能美國、英國、德國等等,當然愈多人關注對於這件事愈好,可能我們香港人向港府施加壓力的時候,可能全球亦向中方施加壓力,我認為我們提出的一個移交申請,甚至可能只是想他們(12港人)見到一些家屬委託的律師,都是一個很卑微的要求,現在被拘留了31日之後,其實家屬想同被捕人士通個電話,收他們一封信,甚至是一張相片都沒有的時候,其實對於家屬來講是真的十分無助,而我們作為可能仍然有自由身的香港人,是要在社會上不同的層面是引起這件事的關注,一齊去施加壓力,當然我覺得這件事可能未必是很短期內可以處理得到,可能不是一個月、甚至三個月的時間,可能去到半年、一年,甚至幾年的時間,但是我們仍然是要關注到底,直到他們(12港人)平安歸來。
質疑港府對12港人非一視同仁
趙柱幫認為,中國當局以12港人案向香港抗爭者製造寒蟬效應,他質疑當局安排”官派律師”,有可能是為判處12人較長刑期營造司法程序。他又批評港府對待12港人並非一視同仁。
趙柱幫說:其實大家如果真的有聽過(中國)內地的一些司法程序,或者一些案件的時候,大家都了解到(中國)內地的一些政治黑獄是經常都出現,現在它(中國當局)用一個官派律師就是希望營造一個”合法的司法程序”,即是被捕人士見到律師,然後就上庭受審,跟著可能就要判幾年的刑期,但是過程中一個官派律師是從來不會幫一些被捕人士辯護,亦都只是勸他們認罪,很明顯這一件事就是一個要長期關注的情況,亦都正如我之前所講,就是一個政治的縮影,就是這12個人只是剛剛他們12個人被捕,到上(中國)內地,他日可能我們就成為第13個人,這個情況很明顯就是一個政治打壓,以及一個操作,亦都見到港府是一個冷處理,即是可能同一件事情,對於台灣政府它是要求它們交回5位的香港人,即是可能現在在高雄被拘押的香港人,但是它沒有用同一種的程度去要求中方交回這12位手足。
市民寫中秋心意卡向12港人送祝福
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連日來在香港各區設街站,呼籲市民寫明信片寄到鹽田看守所,希望12名被扣押港人可以在10月1日中秋節前收到港人寄上的祝福。
54歲的香港市民林太太星期日(9月20日)在銅鑼灣街站寫心意卡給12港人,希望他們可以盡快回到香港。林太太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12港人的遭遇令香港市民對中國的司法更沒有信心,亦印證去年為何會有史無前例的反送中運動。
林太太說:真正的香港人是不會信大陸的,如果不是我們都不會有反送中出現,一早都知道它們是會這樣的,希望它們不會虐待那些囚犯。
區議員收集超過3萬張心意卡引關注
負責12港人中秋心意卡街站的中西區區議員梁晃維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連日來已經有超過3萬港人寫心意卡寄到鹽田看守所給12港人,他認為香港以致國際社會的關注對12港人肯定有幫助,令他們更有機會得到公平及人道的待遇。不過,梁晃維坦言,心意卡未必可以寄到12港人手上,但是希望行動可以喚起更多人關注。
梁晃維說:3萬張卡片我們就基本上是用一個”爆”的形式,就是會透過(香港)本地的郵政系統,就是寄過去鹽田看守所的,當然你說那些明信片去到那一個階段、會不會被人攔下來,即是或者例如它到底能不能夠離開到香港的邊境呢﹖這個其實我們都未必是肯定的,但是我想一個超過3萬個香港人參與的行動,一個這麼大型的集體行動,無論最終的結果如何都好,都是向本地以及國際社會表達一個強烈的信息,就是香港人是非常之急切,是希望12位手足能夠返回香港,更加是眼前最迫切的,就是要確保他們能夠得到一個安全、公平、人道的待遇。
12港人事件印證去年反送中有理
梁晃維表示,去年的反送中運動已經反映香港人對中國的司法制度極不信任,今次12港人事件,亦加強了香港人命運共同體的想法。
梁晃維說:大家都知道中國司法制度是極不信任,今次我們亦都親身體會到、讓我們見到李家超昨日(9月19日)就說那些手足已經接受了一些中國官派律師,但是我們都明白官派律師其實就是中國司法制度之下,一個非常之嚴重的弊漏來的,就是會令到一班被捕人士失去了所謂的辯護權,只能夠是乖乖地認罪,我們今次見到這一系列司法程序上的荒謬,是更加印證了為何香港人在去年要反對這個逃犯條例(修訂),而另一方面除了對司法制度的擔心之外,我想亦是大家出於一個”香港共同體”的想法,就是因為我們見到我們身邊,曾經同我們一齊奮鬥、一齊抗爭的人,在這一刻的確是承受著極大的苦難,甚至他們(12港人)現在承受著、面臨著一些甚麼,我們香港人都是完全不知道,我想每一位香港人在這一刻都是非常之擔心,亦都非常之希望所有曾經為香港自由奮鬥的朋友,是可以早日回來香港。
人權律師指事件本可展示中國”陽光司法”
有匿名的中國知名人權律師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國際關注對被扣押的12港人有幫助,可以令他們在拘留期間不會受到太多傷害,因為畢竟12人犯的不是死罪,總有一天出來的時候會公開裡面的情況。
匿名律師表示,這宗案件原本可以向香港人展現中國”陽光司法”的透明度,但是事態發展到一直拒絕讓當事人會見家屬委託律師,相當不可理喻。
匿名律師又表示,接受港人家屬委託的中國內地代表律師受到前所未有的壓力,要求他們退出案件,有的甚至被要求不能夠接受傳媒訪問,否則可能影響到律師的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