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在今年五月被保安局局長以《社團條例》取締,要求民族黨在9月14日前提交申述解釋。民族黨當天晚上在期限後三個多小時向保安局遞交書面申述,並要求保留14日內再提交補充申述的權利。外界對於當局會否受理民族黨遲交的書面申述議論紛紛。
民族黨9月14日晚上8點45份左右向香港保安局提交書面申述,比原定期限五點遲了約3小時45分左右。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表示,民族黨因需要向公司註冊處拿取重要文件檔案,但註冊處稱“需要再找一個時間才可以提交檔案”,因該檔案未能取得,因此才遲交了申述,並要求保留14日內補交申述的權利。
香港警方用兩年時間去收集有關香港民族黨的資料後,在今年5月28日,建議香港保安局局長以《社團條例》取締民族黨。這是香港回歸以來政府首次提出取締政治組織。保安局原本把申述期限設在8月7日,但因民族黨要求給予更多時間去準備,因此把期限三度延期延遲,從9月4日,至9月11日,至9月14日。
如果保安局以遲交理由不接受民族黨的申述,保安局將立令禁止該黨運作,而民族黨可以在命令生效30天內向特首會和行政會議上訴。
保安局重申,民族黨的申述期限是星期五下午5點,但目前不評論民族黨在限期過後才提交申述的情況。而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接受香港電臺訪問時被問到有關事件,並拒絕評論,表示一切會按照《社團條例》和相關法例處理。
中國官媒星期六發表評論表示,政府已經給予足夠時間申述,不能讓民族黨再“拖”,認為港府應該立即取締民族黨,以表示反對港獨的鮮明立場,並呼籲港府積極考慮追究陳浩天為鼓吹港獨負上刑責。
前香港城市大學教授、政治學者鄭宇碩對美國之音表示,不同人對未能及時遞交檔的原因有不同的解讀,不過質疑警務署作為一個社區服務的主任,是否有足夠經驗和權利去核查民族黨的言行。
對於民族黨遲交的理由是否充分,鄭宇碩認為:“這是一份幾百頁的報告,如果民族黨是需要多一點時間去研究,詳細地回應,我相信是需要較多的時間,我相信即使在一般法庭的案件,用上兩三個月都屬於正常的。”
香港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對港媒表示,社團條例沒有規定申述必須在什麼時候作出,而保安局提交的期限也不是法律程式的一部分,即使民族黨遲交的數小時,當局也不應該以此為理由不受理申述。不過他認為保安局已經多次延期期限,民族黨還在要求多兩星期的時間作補充,這做法比較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