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香港2016年11月反釋法遊行的多名泛民主派左翼政黨人士因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名成立,週三(2019年9月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接受法官判決。法官考慮到他們的行為並沒有對社會構成嚴重影響,所以做出輕判。
屬於泛民主派的左翼政黨社民連的主席吳文遠被當局指控佔領中聯辦附近馬路,早前被法院判定兩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阻撓執行職務警務人員等罪名成立,今天被法官判監14天、但獲得緩刑12個月。 同樣被判監14天但緩刑12個月的被告包括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與前任嶺南大學學生會會長鄭沛倫。同案其餘被告,包括前民陣召集人葉志衍,及前香港眾志常委林淳軒等人,就分別被判60至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他們在週三早上到達西九龍法院出庭聽取判決。吳文遠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這宗案件發生至今已經有3年時間,希望不要因現在的香港社會氣氛,而放棄使用案發當年的判刑基準。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在離開法庭後對記者說,將考慮就定罪進行上訴。
他說:“非法集結這條罪名是一個惡法, 是不公義的。在同一時間,案發當天,我們的行為,起碼從我個人來說,覺得不應該被檢控。所以徹底地說,這是政治檢控。”
吳文遠說,在三年前發生的事件當中他曾經在被扣留期間受到警察的毆打和不公平對待,但沒有想到他的經歷在近日警察對待示威者當中更變得普遍。
他說:“當然,在三年前的香港,很多香港人還未有完全相信警察會撒謊,警察會用酷刑來對待示威者;原來處理遊行示威是可以這樣不合理的。但是在今天的香港,我們全都看見了。其實在三年前發生的事情,已經預示了今天的情況。今天,無論是警察的濫權,使用暴力,處理不當,到現在警方完全不容許一些和平遊行示威的申請。相反,我們對大家說的是:我們擔心的是,香港未來的人權狀況。”
案發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當時由民陣主辦的反釋法遊行,終點原定是中環,但有示威者當場把終點改到中聯辦外抗議,之後與在場警方發生衝突並佔領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