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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首引國安法封鎖網站 學者指條例含糊或有災難性發展


“香港編年史”網站1月7日發聲明表示,有理由相信香港網絡供應商主動封鎖網站內容,質疑中國及香港政府合謀,以封網扼殺香港公民獲取資訊的自由。(網上截圖)
“香港編年史”網站1月7日發聲明表示,有理由相信香港網絡供應商主動封鎖網站內容,質疑中國及香港政府合謀,以封網扼殺香港公民獲取資訊的自由。(網上截圖)
香港警方首引國安法封鎖網站 學者指條例含糊或有災難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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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多家傳媒近日引述消息指,香港警方首次引用《港區國安法》,封銷一個名為”香港編年史”的本地網站,其中一個網絡供應商星期四向傳媒承認,已按照國安法要求”停止連線至有關網站”,是首次有香港網絡供應商承認根據國安法封鎖網站。有學者表示,國安法的條文界線含糊,擔心先例一開,可能會陸續引入一些網絡審查制度,影響香港整體資訊自由及營商環境,可能會引起災難性的發展。

香港多家傳媒上星期開始報道,警方國家安全處首次引用《港區國安法》第43條,封鎖一個名為”香港編年史”的本地網站,該網站載有大量警務人員以及親建制人士的個人資料。

記者1月15日在香港嘗試登入香港編年史網站,電腦顯示找不到這個網站。(網絡截圖)
記者1月15日在香港嘗試登入香港編年史網站,電腦顯示找不到這個網站。(網絡截圖)

首次有網絡供應商承認據國安法封網

”香港編年史”主編及管理人陳妍茵上星期四(1月7日)傍晚發聲明表示,接連收到身處香港的使用者報告,使用部分香港網絡供應商的服務時,無法連線至該網站。聲明表示,經調查後,涉參與封鎖網站的網絡供應商包括數碼通、中移動、香港寬頻及香港電訊,相信有關供應商主動封鎖網站內容,質疑涉及政府部門的要求或合作。

聲明譴責網絡供應商”與中國及香港政府合謀”,以封網扼殺香港公民獲取資訊的自由。網站上星期五(1月8日)晚再發聲明表示,已遷至新的臨時伺服器。

香港《蘋果日報》、《明報》等多家傳媒星期四(1月14日)報道,其中一個上星期曾經表示沒有封鎖網站的網絡供應商《香港寬頻》承認,星期三下午(1月13日)起已按照國安法要求,”停止連線至有關網站”,是首次有香港網絡供應商承認根據國安法封鎖網站,但是拒絕透露收到要求的日期及有關要求的詳情。

事件發生超過一星期以來,香港警方國安處一直未有承認曾經透過國安法作出封鎖網站的要求,《蘋果日報》報道,警方最新在星期五(1月15日)回覆該報,繼續拒絕評論個案,未有承認曾作封網要求或解釋原因,只是重申根據國安法擁有禁制電子訊息權力,目的是防範及制止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罪行,警方又表示,”市民可繼續合法地使用互聯網,不會受影響”。

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副教授傅景華 (美國之音 湯惠芸拍攝)
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副教授傅景華 (美國之音 湯惠芸拍攝)

學者指市民不知何時踩到界線

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副教授傅景華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今次封網事件發生超過一星期,但是警方一直沒有承認有否引用國安法,要求網絡供應商封鎖網站,加上國安法相關條文界線含糊,容易令市民產生疑慮,“不知何時會踩到界線”。

傅景華表示,香港一直以來都沒有任何監管網絡資訊的規例,今次可能第一次出現國安法下的封網事件,令各界相當緊張,擔心先例一開,就會陸續有來,如果繼續引入一些網絡審查的制度,將會對香港整體資訊自由、營商及傳媒的環境造成很大的影響,引起災難性的發展。

傅景華說:“舉個簡單的例子,就是香港仍然有很多金融機構,在香港它們很依賴一些國際上、或者全世界一些新聞資訊,或者其他的資料去作一些投資決定,那些資訊不知甚麼時候可能違反國安(法),舉個例有些涉及一些國家或者(中國)國內有些企業的資料,或者有報道可能涉及批評政府或者中國政府的言論,如果繼續有一個這麼模糊的情況,即是大家都不知道那些訊息是不是可以在香港流傳,也不知道那些訊息我們原來已經收不到,大家都不知道這樣,如果繼續這樣下去的話,就肯定會對整體的香港一個災難性的發展。”

IT界選委指被封網站部份資訊不涉國安

資訊科技界選委黃浩華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今次事件是首次有香港網絡供應商承認,按照國安法要求停止”香港編年史”網站的連線,他認為打擊相當大,他感到擔憂,因為被封鎖的網站不是所有資訊都與中國國家安全有關。

黃浩華說:“當然警方說涉及高官或是執法人員私人資料的話,這個要求移除是理解的,問題是它有沒有再用以前的規矩,就是說可以再用禁制令,或者同網絡管理員聯絡,先用那些比較基本的手法處理,如果一開頭已經跳到這麼嚴苛的時候,市民就會覺得究竟是不是值得”搞到這麼大”﹖因為本身那個網站(香港編年史)其實有反修例事件的歷史敘述,又或者是一些餐廳、店舖的資料,這些其實同國家安全沒甚麼關係的,老實說,為甚麼都會被封鎖呢﹖”

封網一度誤中副車損資訊自由

黃浩華表示,上星期已經有多家傳媒報道,有網絡供應商封鎖”香港編年史”網站,同時影響到其他使用同一個IP的網站,在香港的範圍不能進入,變成有 “誤中副車”的情況發生,反映香港市民的知情權及資訊自由有機會被減低,影響香港的營商環境及高科技的發展。

黃浩華說:“對於營商的環境或者是一些我們說的做R&D(研發),或者是一些開發的環境,其實是擔心的,因為做這些科研的研究,就希望有個開放以及討論的環境,所以如果譬如說某一些知識,可能因為今次的封網事件、禁網事件而令到我是獲取不到某些資訊的話,對科研又好,或者同其他出面溝通來講都是一個障礙。”

黃浩華批評,事發超過一星期警方都沒有釐清,是否引用國安法要求網絡供應商封網,加上國安法的條文界線含糊,有如市民頸上的 “一把刀”引起恐慌。

黃浩華說:“其實等如是把刀架在每個市民脖子上,就是上網的不知會不會無原無故犯了法,如果幫人管理網站的,或者做一些技術支援的,又不知會不會犯了法,所以我想不論是上網的人,或者是從事技術有關的人,其實真的開始會愈來愈驚怕。”

或造成香港人才流失

黃浩華表示,今次事件可能會進一步削弱香港市民對前景的信心,或會造成人才流失。

黃浩華說:“做科技的很注重資訊自由,如果連這個最基本的條件都沒有,究竟這些專才還會不會留在香港呢﹖我想很多人都開始想這個問題。”

黃浩華對這次封網先例感到擔憂,相信警方行動可能陸續有來,在反送中運動中活躍的”連登”論壇、曾經因披露警車位置而被下架的”實時地圖”都是高危的網站,他又認為,如果當局的”紅線”在未來再收緊,部份網媒亦有可能因為拒絕警方要求移除某些報道而被封鎖。

被封網站批中國企圖在香港建防火長城

被封鎖超過一星期的網站“香港編年史”回覆《蘋果日報》表示,香港政府正試圖測試香港市民對封網的接受程度及技術測試,相信日後中國駐港國安公署或以更多原因,要求網絡服務供應商大規模封鎖各類型網站,在香港建立防火長城。

《港區國安法》第43(4)條,容許警方可以在調查國安案件時,要求訊息發佈人或有關服務商”移除訊息或提供協助”;《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的附表4則有詳述規定,只要警務處處長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人曾在電子平台發佈某電子訊息,而該訊息”相當可能構成”、或”相當可能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可作出移除或禁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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