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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議題﹕ 台灣民間團體要求納入兩岸協商


台灣民間人權團體3月13日舉行記者會
台灣民間人權團體3月13日舉行記者會

台灣民間人權團體星期二召開記者會表示﹐兩岸兩會應該將人權議題納入下次的協商當中。

台灣總統馬英九執政之後﹐大力改善了兩岸經貿關係﹐目前雙方已經簽署了16項經濟協議。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召集人徐偉群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召集人徐偉群


*人權議題優先議程*

不過﹐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召集人徐偉群星期二召開記者會表示﹐許多公民團體都認為﹐兩岸關係的進程當中﹐應該納入人權議題﹐同時最好是優先的議程。

他說﹕“我們主張﹐在第8次江陳會當中﹐兩岸應該簽署協議﹐付予兩岸經貿團體代表﹐對於雙方在對岸受到人身拘束﹑收容﹑關押的人民﹐有人道探視權以及代為委任律師的權力。”

據了解﹐兩岸在2009年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之後﹐出現了1535位台灣人士在大陸受到關押的案件。

*努力爭取關押探視*

台灣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檢察官范振中
台灣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檢察官范振中


與會的台灣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檢察官范振中表示﹐儘管中國大陸有其法律規定﹐台灣方面還是會努力爭取關押的探視權。

他說﹕“各位非常關心的家屬探視部份﹐因為大陸地區對於家屬探視﹐在偵查審理中是沒有探視權的﹐所以並不是台灣籍人士沒有這個權力。”

范振中檢察官還指出﹐曾經有一名台灣學生在大陸被拘留卻延遲通報﹐台灣法務部則正式去函表達嚴正不滿﹐根據規定﹐應該在24小時之內通報對方。

*文明國家人權標準*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表示﹐依照國際條約的規定﹐美國或日本的公民如果在中國被關押﹐他們駐中國的大使或領事可以前望探視﹐這就是文明國家的人權標準。

他說﹕“兩岸的主權爭議到目前還沒有解決的答案﹐但是﹐我們認為應該回到普世人權的標準﹐雙方以民間或人道協助立場來處理﹐讓台灣的經貿代表﹐透過雙方公權力的委託﹐可以去探視在中國監獄的台灣人。”

賴中強還指出﹐未來也將邀請台灣朝野立委到收留非法入境大陸人士的靖廬﹐一起關注中國收容人目前在台灣的處境﹐並提供改善建議。

*經濟收買成效不大*

與會的台灣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吳介民還表示﹐兩岸無發展開政治談判﹐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中國的人權問題一直沒有改善。

吳介民還指出﹐中國近來想要透過經濟利益收買台灣的人心﹐但是﹐對於習慣民主自由的台灣人民而言﹐成效並不會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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