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立於2006年3月15號,目的在於在國際上推動人權價值,但有美國學者認為美國應該退出人權理事會,甚至解散人權理事會,不過維權團體以及觀察人士則認為萬萬不可。
目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當中有47個成員國。根據人權團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的統計,其中完全自由的國家僅佔43%,包括任期將在2012年屆滿的美國、印度、波蘭等國,而“部分自由”甚至“不自由國家”,則佔了剩下的57%,中國、剛果、以及今年3月被停權的利比亞,都同列不自由國家。
*放棄論vs 普世價值論*
布雷特.舍費爾(Brett Schaefer)在保守派的傳統基金會擔任研究員。他認為美國應該退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舍費爾說:“對那些認為如果美國放棄戰場,專制政權就會動手破壞人權理事會日程並且挾持理事會的人,我要說,這些人應該要清醒了解﹐這樣的情況早就發生。事實上,過去五年都在發生,美國加入成為會員﹐並沒有大幅度改變這樣的情況。而且人權理事會並不是唯一的途經。美國可以單方面發表正式聲明,或是與聯合國中其他國家一同,對違反人權的事情﹐表達自己的意見或者加以譴責。”
不過自由之家的宣導主任葆拉.施里費斯(Paula Schriefer)反駁說﹐人權理事會在美國加入之後,對世界人權改善的情況已經越來越好。
她承認當中有些國家的確會利用人權理事會。她說例如中國﹐一方面阻擋針對自己人權狀況的決議﹐不讓它通過,但另一方面﹐中國也願意通過對於伊朗的制裁﹔這彰顯了人權理事會在各國權力鬥爭當中,依然能夠發揮改善世界人權的作用,所以美國應該繼續留在人權理事會當中。
施里費斯同時指出,如果美國不與其他國家合作來推動人權事務,而是單方面進行,將無法彰顯人權的普世價值。
她說:“在我看來,如果一個人真的相信人權是普世的,而不是西方創造的,也不是有錢人才能擁有的奢侈品,那就只有一個能夠反映出世界政治版圖的全球政治體,才擁有足夠的信譽,來設定這些讓各國人民能夠團結並且要求的人權標準。正因為這是聯合國,正因為這是個全球性國際組織的作為,而不是美國在自說自話,而不是歐盟,在做些可以被指控有偏見的行為,這對於在那些專制國家內的維權人士,真的有很大的差別。”
*不能立下壞榜樣*
傳統基金會的舍費爾認為,退出人權理事會還可以省錢,這樣美國可以少繳一部分聯合國的經費。
開放基金會的資深顧問莫頓.霍爾帕林(Morton Halperin)認為,如果美國只挑自己喜歡的參加,立下壞榜樣,將帶來後遺症。
霍爾帕林說:“你讓人挑挑揀揀,我們將會受害,因為別人將開始挑選我們不喜歡的東西。再回頭來檢視這個特別人權報告員,如果我們離開人權理事會,並且撤回預算,讓它變成一個付費參加的委員會,我可以保證你這些人權報告員將會消失,甚至整個人權理事會都會消失。俄羅斯、中國,以及阿爾及利亞之所以想要加入人權理事會,是因為他們想在理事會的裡面鬥爭,來確保他們不喜歡的事情不會發生在理事會的外面。”
*解散人權理事會是否洽當*
除了呼籲美國退出人權理事會,傳統基金會的舍費爾更進一步認為,其實聯合國大會第三委員會也可以通過有關人權的決議,所以人權理事會應該乾脆解散。
自由之家的施里費斯以及開放基金會的霍爾帕林都認為應該保留人權理事會。施里費斯更指出,各專制國家裡面的維權人士,當中有許多人被囚禁,對這些人而言,不但不應該解散人權理事會,反而應該給理事會更大的權力,並且更多的經費,加上美國的參與,來推動人權事務。
非政府組織“四大自由論壇”(Four Freedoms Forum)執行長喬舒亞.庫珀(Joshua Cooper)不贊成退出人權理事會,或甚至解散理事會這樣的說法。
他認為美國可以在世界人權的改進上扮演重要角色,而今天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之所以成效不彰,正是因為美國拋棄聯合國的緣故。
庫珀說:“事實上,人權理事會現在如此衰弱的原因,就是前任布殊政府對於聯合國的疏離脫鉤政策,那就是問題。我們試圖減少理事會的成員,原本有50國,現在只剩47國。因為我們沒有全程參與,結果損失了大量的選票,造就了理事會現在的模樣。這就是問題所在,我們一直脫鉤,而現在還在這樣做。”
庫珀向美國之音解釋,當年美國不參與人權理事會會員選舉,而讓比利時當選,但又沒有與比利時做好溝通。直到2009年奧巴馬政府上台之後,才又重新進入人權理事會,並且在兩年之內對理事會進行許多改革,才有後來連中國都願意對伊朗進行譴責的決議出現。
庫珀對美國之音說,他每年都代表非政府組織出席人權理事會的開會,十分了解其發展,而有些學者一次開會都沒去過,卻不斷的要美國退出甚至解散理事會,他認為十分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