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行政院長吳敦義日前在就職滿兩週年記者會當中表示﹐兩岸目前正在進行新一輪的工作協商﹐如果達成共識的話﹐近期內將洽簽投資保障協議。
不過﹐吳敦義也指出﹐儘管雙方已經就大部分條文取得共識﹐但是﹐還是有一些條文﹐需要再進行協商。
*消除歧見取得共識*
吳敦義強調﹐兩岸關係既不是國內關係﹐也不是國際關係﹐希望彼此有歧見的部分﹐最終都能取得共識。
吳敦義透露﹐雙方還在協商的是投保協議當中的爭端解決機制﹐特別是私人企業對政府項目。他說﹕“兩岸要簽訂投資保障協議也是互相對等的﹐但對等裡面的規範﹐會跟國際訂的不同﹐會有比國際更豐厚的地方﹐還有很多更好、更週全的規定。”
吳敦義還指出﹐協議當中有突破的地方包括﹐台商如果遭到大陸方面留置﹐必需在24小時之內通報家屬。不過﹐是否也能通報台灣海基會﹐則還在協商當中。
至於在保障人身安全方面﹐除了台商本身之外﹐包括台幹及家屬﹐也就是在大陸的台商都會受到保障﹐不局限在直接洽談商務的人。
*簽署協議死路一條*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會長高為邦則表示﹐沒有國際仲裁的投保協議﹐最後只會淪為馬政府競選宣傳時的虛假政績。
高為邦指出﹐台灣和中國一旦簽署這項協議﹐就是死路一條﹐並且還會讓有意赴中國投資的台商﹐誤以為中國是個法治國家。
*兩岸投保顧忌較多*
政治大學金融系教授殷乃平表示﹐由於兩岸經濟規模差距很大﹐加上政治的敏感性﹐台灣對於兩岸投保協議﹐相較於國際上類似的協議﹐顧忌顯然比較多。尤其對於中國資金在投資上的限制就相對嚴格﹐以避免影響台灣經濟上的自主性。
殷乃平教授還指出﹐兩岸投保上的仲裁﹐應該不會讓國際介入﹐而是在兩岸經濟協議(ECFA)當中﹐設置相關機制。他說﹕“因為本來ECFA的協商﹐裡面就應該包含這些項目﹐當然這種仲裁協議也包括大陸在台灣的投資﹐也同樣適合。”
台灣海基會發言人馬紹章日前表示﹐第七次江陳會最快將在9月28號於中國天津舉行﹐會中將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以及兩岸核電安全協議。
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日前出席遼寧台灣週活動時表示﹐第七次江陳會的時程目前仍在協商﹐還沒有最後確定﹐但是他希望能在最快的時間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