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指稱﹐前總統李登輝等人非法挪用公款779萬美元﹐將依照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予以起訴。
台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在起訴書中指出﹐李登輝身為國家元首應該作為全民表率﹐卻不遵守國家法制﹐擅自將國安密帳剩餘的公款779萬美元﹐以洗錢方式挪為私用﹐事後還否認卸責﹐毫無悔意。
起訴書還指出﹐台灣綜合研究院創辦人劉泰英﹐涉嫌共同侵占公款﹐犯行明確﹐事後不知悔改﹐還矢口狡賴﹐品行惡劣。
國安密帳案是1998到1999年期間﹐當時被稱為國民黨大掌櫃的劉泰英透過洗錢的方式﹐將奉天專案當中的台幣2億5千萬公款挪為私用。
檢方強調﹐劉泰英和李登輝關係非常密切﹐奉天專案基金是法定預算外的公款﹐如果要動支﹐必須經由總統同意﹐李登輝怎麼會不知情﹖
檢方還表示﹐李登輝所涉的刑責最輕10年、最高是無期徒刑﹐但是刑法也規定80歲以上的人可以減輕刑期。
李登輝辦公室主任王燕軍表示﹐李登輝在擔任公職期間﹐一向都是公私分明﹐針對不實的指控﹐絕對會捍衛自己的清白。
*為了選舉利用司法*
台聯黨主席黃昆輝表示﹐李登輝對於自己被起訴感到非常驚訝﹐並認為這是馬英九總統為了選舉﹐利用司法手段處理政治議題。
他說﹕”這完全是馬英九挾怨報復﹐肅清異己的舉動﹐這可以看的很清楚﹐就是馬英九控制司法﹐利用司法進行政治鬥爭。“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競選辦公室發言人徐佳青表示﹐這是發生在2000年之前的司法案件﹐民進黨無法評論﹐但是希望特偵組秉持一致標準處理﹐不要因人設事。
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質疑﹐國安密帳案查了那麼久才起訴﹐是國民黨為了選舉所進行的政治追殺﹐是選舉操作。
*證據確切才會起訴*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表示﹐如果涉及違法的事﹐紙也包不住火﹐只能依法查處﹐不過﹐案子發生這麼久才起訴﹐證據是否還充足﹐相關單位應該詳查。
國民黨立委吳清池認為﹐檢方一定是有確切的證據才會起訴﹐他不相信馬英九總統會操弄司法﹐打擊異己。
他說﹕”台灣現在如果證據不足要隨便起訴﹐很容易受到批評﹐尤其媒體作為第三勢力的監督比民意代表更實在﹐要去操弄不大可能。“
台灣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總統府不會評論訴訟中的個案。
李登輝是繼陳水扁之後﹐第2位被起訴的台灣前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