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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言治罪劉賢斌 中國挑戰西方嚴懲異見


中國四川遂寧中級法院裁決異議人士劉賢斌“煽動顛覆國家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0年。海外媒體說,這預示中國其他被拘活動人士凶多吉少。

*“煽動顛覆”判10年*

劉賢斌是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劉曉波獲刑11年後因“煽動顛覆國家罪”被判處最長刑期的人。

43歲的劉賢斌參與《零八憲章》的簽署,同時曾參與1989年北京民運和組建“中國民主黨”。他曾因“反革命宣傳煽動”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入獄。

路透社說,重判倡導對一黨制國家進行民主改革者,預示中國其他被拘活動人士凶多吉少,並顯示中國共產黨將不會因為有得罪西方社會的風險而放鬆對異議人士的打壓。

*重判預料之中*

劉賢斌的太太陳明先對美國之音表示,劉賢斌被判重判在她意料之中。

陳明先說:“這在我的估計之中。劉賢斌出事之後,我特別注意了周邊的環境和信息,也關注可能給劉賢斌判刑帶來影響的因素,觀察的結果是這一切在意料之中。99年的時候,劉賢斌什麼都沒做,還不是被判刑;去年劉賢斌幾乎很少出家門,也是被逮捕。既然抓他就是一定要重處他。”

陳明先說,遂寧看守所大約4個月以來一直阻止她和劉賢斌之間的任何聯繫和溝通,不允許雙方會面甚至阻斷他們的來往信件;她目前無法了解劉賢斌有關應對判決結果的打算。

*文字獄當道 刑法欺壓憲法*

劉賢斌的辯護律師馬小鵬接聽美國之音電話時表示正在忙碌中,無法談話。

曾經為劉賢斌擔任辯護律師的莫少平對美國之音表示,他對遂寧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結果不認可。

莫少平說:“這個判決本身是一個典型的文字獄,典型的因言治罪,指控劉賢斌無非基於幾篇文章。言論無論觀點對錯都應該是憲法賦予人民言論自由的基本人權。無論發表的文章中的觀點對與錯,以刑事法律去追求其責任,我認為都是不對的。”

莫少平雖然獲得了劉賢斌和家屬的辯護律師授權,但是由於被阻撓而無法會見劉賢斌,無法行使辯護律師的責任,最後被迫退出。

*茉莉花恐慌 政府發警告*

中國維權網(China Human Rights Defenders)的研究協調人王鬆蓮對路透社說,劉賢斌的判決結果也是對那些近來在互聯網上傳播茉莉花消息的中國博客發出的嚴重警告。她估計,目前還有大約9名被拘押者受到“顛覆罪”或者“煽動顛覆罪”的起訴,“中國政府正在向活動人士發出信號,警告他們不要參與維權活動。”

美聯社說,中國專制政府一貫使用界定模糊的指控來拘押它認為是麻煩人物的活動人士。

*庭審防範嚴密如臨大敵*

中國維權網說,劉賢斌案25日早上9點半開庭,持續到兩小時。庭審中,劉賢斌的代理律師為其作無罪辯護,但被主審法官打斷,劉賢斌僅被允許說了幾句話,自我辯護詞被法官收走;主審法官沒有依照司法程序允許當事人作最後陳述。

庭審當天,遂寧法院週圍戒備森嚴,行人與車輛禁止通過。遂寧市的數名獨立作家和維權人士紛紛被抓入派出所,或者被送外地“旅遊”。四川其他地區的維權人士和異議人士也受到當地警方“不得前往遂寧”的嚴厲警告與監控。中國其它一些省市的維權人士也在劉賢斌案開庭前受到警告與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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