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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央企盈利萬億 專家促打破壟斷


中國中央級國有企業去年盈利預計超過一萬億元﹐再次引發人們對國企應當擔負社會責任的強烈關注。財政部已決定調高今年央企上繳利潤的比例﹐並擴大必須上繳利潤的央企的範圍﹐但批評人士說﹐這項舉措遠遠不能平息人們對國企不繳少繳利潤的抨擊。

中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官員元旦前表示﹐中央級國有企業2010年業績再創新高﹐估計盈利超過了一萬億元人民幣。

消息公佈後﹐中國一些報刊就央企如何進行利潤分紅發表文章﹐批評央企在牟取暴利的同時沒有擔負起相應的社會責任。

*社會批評央企上繳利潤太少*

中國青年報星期二發表題為“還利於民﹐央企責無旁貸”的文章﹐指出央企從2007年9月才開始向國家繳納紅利﹐分紅比例也不高﹐比如壟斷性強﹑利潤高的石油公司只上繳稅後利潤的百分之十。由中共中央黨校學習時報社副編審鄧聿文撰寫的這篇文章說﹐國家也就是人民承擔了國企改制和發展的成本﹐並給予特殊和公共的資源讓他們在市場競爭中取勝﹐因此國家和人民有理由要求央企上繳合理的利潤回報﹐否則﹐“人民要央企﹑國家要央企幹什麼﹖”

同一天﹐《新京報》也發表學者傅子恆寫的標題為“央企紅利應實現‘民享’”的文章﹐說央企上繳紅利一直過低﹐與大部份央企所處的壟斷性的行業與市場地位不相稱。他還認為﹐央企的利潤應該為全民所有﹐上繳的紅利應該用於民生項目﹐比如充實社保基金和改善貧困者的生活環境。

央企紅利不斷膨脹但上繳比例偏低﹐而許多國企員工收入豐厚﹐這被認為是國民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重要原因。據統計﹐掌握壟斷地位的電力﹑電信﹑能源和金融等企業的職員雖然只佔全國的百分之八﹐但他們的收入卻佔全國職工總收入的百分之六十。

*財政部提高央企利潤上繳比例*

為了回應多年來社會的批評﹐中國財政部稍早前發出通知﹐規定從今年起﹐將央企資本收益收取比例統一上調百分之五﹐將石油﹑電信和煙草等高利潤﹑高度壟斷行業的利潤上繳率從目前的百分之十﹐調高到百分十五﹐並且將必須上繳利潤的國企的數目從目前的六百家左右擴大到一千六百多家。財政部官員說﹐更多的壟斷性央企和一些市場准入門檻很高的國企被納入了上繳利潤的範圍﹐或被納入上繳紅利比例較高的類別。

許多人讚揚財政部新規定是提高央企上繳紅利合理性的積極一步﹐但認為新的紅利上繳比例仍然過低﹐而且批評包括金融和鐵路運輸在內的壟斷性行業央企仍然不需要上繳紅利。

*專家﹕對付分配不公 關鍵是要打破壟斷*

新加坡大學東亞研究所資深研究員趙洪博士稱中國財政部的最新舉措是調整國有企業上繳紅利措施的一個突破﹐但他認為上調紅利措施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國民收入分配不合理的問題。

趙洪說﹕“因為這等於是二次分配。二次分配畢竟還是比較被動。我想﹐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是要從一次分配方面來着手。比如說﹐中央政府不應該給央企太大的政策方面的支持﹐更重要的是要發展民營企業。其實民營企業是最有活力的﹐他們從中央得到的支持完全沒有國企和央企那麼多﹐但他們最有活力﹐解決了中國大部份的勞動就業率。讓民營企業跟國企和央企公平競爭﹐我覺得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

*楊帆﹕央企能以提價對付調高利潤上繳比例*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楊帆也表示﹐打破行業壟斷才是對付社會財富分配不公的關鍵﹐只提高央企利潤上繳比例反而對廣大消費者不利。

楊帆說﹕“你用收錢的辦法﹐收得越多﹐它可以漲價﹐它壟斷越厲害。所以我認為打破壟斷是最重要的。能夠放開競爭的就放開﹐有些屬于沒法競爭﹑只能壟斷的﹐應該管制它的價格﹐而不是收它的利潤。 ”

*專家﹕利益集團左右政府政策*

楊帆在他出版的新書《利益集團》中說﹐在中國﹐特殊利益集團對公共決策的控制和操縱給人的感覺越來越明顯﹐政府政策淪為特殊利益集團的斂財工具﹐造成社會資源分配嚴重不公﹐ 加劇社會沖突的風險。

不過﹐新加坡大學的趙洪博士認為﹐由於利益集團的阻撓﹐中國政府現時不太可能推出打破行業壟斷的政策。

趙洪說﹕“中國形成了很大的利益集團。其實很多國有企業的老總﹑央企的老總﹐原來都是政府部門的部長﹑副部長﹐或者他們的下屬。這項央企對中央政策的制定有很大的影響力。你讓中央政策一下能夠反映社會的意見﹐反映民情﹐我想不太可能。”

新華社援引專家的話說﹐政府提高央企資本收益收取比例有助於遏制央企盲目投資﹐同時將更多的紅利用於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讓更多的百姓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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