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安部表示,一名因涉嫌挪用公司數百萬元(數十萬美元)資金而逃往摩洛哥的男子已於週六(11月18日)被引渡回國。這是中國首次從摩洛哥引渡犯罪嫌疑人。
央視網的報導稱,11月18日,中國公安部獵狐行動工作組將上海公安機關通緝的經濟犯罪嫌疑人羅某從摩洛哥引渡回國。這是2021年中摩引渡條約生效後首例成功案例。
報導說,犯罪嫌疑人在擔任某公司財務高管期間多次擅自將公司數百萬資金轉至其個人賬戶並使用,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案發後,羅某逃至摩洛哥。2022年7月,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佈紅色通報。
報導沒有透露其公司的名稱,只說2023年4月,摩洛哥執法部門成功抓獲羅某。法院於10月底批准了對他的引渡。
央視畫面顯示,羅姓男子在下飛機後簽署了逮捕令,然後被戴上了手銬。警察把他從登機通道帶到了停機坪,並把他帶到一輛等候的警車上。
中國公安部官員稱,羅某的成功引渡為未來中國警方開展引渡合作積累了寶貴經驗。中方將不斷加強國際合作,將外逃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
另外據非政府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網站今年1月25日提供的消息,中國已與45個國家批准了引渡條約,另與14個國家的條約需要雙方或一方完成批准使其生效。
“保護衛士”在2022年中國引渡問題的系列報告中,根據對中國的評估認定,將任何人引渡到中國違反了國際不遣返原則(Non-Refoulement)。該原則規定,任何人都不應被轉移到一個有可能受到迫害和嚴重侵犯人權的國家。
(本文參考了美聯社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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