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設在西班牙馬德里的人權團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週二(12月7日)公佈最新的一份人權報告,指控中國司法機關不僅缺乏程序正義,且迫害律師等異議人士的手段日益極端。“保護衛士”表示,中共近年來以威脅、恐嚇及官僚障礙等方式,阻止刑事被告會見自己聘請的律師,或強迫他們接受官派律師,剝奪其本應受刑事訴訟法保障的辯護權。報告追踪多位受訪者,包括被監禁的中國維權律師和社運人士及其家屬,了解他們的親身經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39條之規定,被拘留的嫌疑人有權在提出請求後的48小時內,會見其選擇或通過家庭成員委託聘任的辯護人,也就是自己的律師。然而,人權團體“保護衛士”針對數10名在2015年“709大抓捕”後被長期囚禁的中國維權律師所做的調查卻顯示,法條裡載明的被告人權利於現實中並不存在。
人權報告控訴中共的《法律途徑剝奪》
“保護衛士”所發表的這份《強制隔絕》系列報告共分三冊,前兩冊分別揭露中共執法單位在抓捕維權律師及異議人士時,不僅在看守所強行冠用假名,造成家屬無處尋人,就算異議人士被釋放後,也恐遭軟禁等方式變相延長刑期。
最新公佈的第三冊報告《法律途徑剝奪》則指出,近6年來至少有82起遭刑事起訴的被告人被迫解僱自己的律師,接受往往無視被告權益而只配合公檢法辦案的官派律師。
“保護衛士”的調查顯示,中國官方能讓這些孰悉法條的律師“自願”解聘辯護人並俯首認罪的方法不外分三種,包括從被拘捕者自己、他們的家人以及所委聘的律師下手。
強加國安罪名依法拒絕律師會見
報告稱,一旦被控以“國安罪名”,如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法105條)及煽動顛覆國家等,中國警方就有權在長達8到13個月的“偵查階段”,拒絕被告會見律師。近年來,中共動輒以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來迫害維權人士。在“保護衛士”2013年到2021年7月間所追踪的173名被告中,就有82人(47%)被控國家安全罪,其中10人是外國籍,並有高達44人表示,他們未曾獲准與律師見過面。
報告還稱,警方也會同步採取威脅手段,強迫被拘留者放棄聘請律師的權利。前香港銅鑼灣書店創辦人林榮基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2015年他於深圳被捕後,在半年的囚禁期間,就曾親身經歷過這樣的壓迫。
現已移居台北的林榮基說:“就給你兩個字條,第一個就放棄聘請律師,一個就是放棄通知家人,你知道你不籤的話會很麻煩,比方他不給你水喝啊,不給你吃飯啊,不讓你睡覺啊,那段時間其實精神壓力是有啦,(導致)過來台灣以後,作惡夢啊!”
強制“官派律師”與公檢法同陣線
報告指出,儘管中國刑事案件定罪率高達99.9%,但一名好的辯護律師仍有機會協助被告獲得減刑,或藉由公開司法單位的濫權行為來促成一定程度的問責,還有最重要的,起到被告與其家人間生命線的作用。相對之下,官派律師多半被視為與警方、檢察院與法院站在同一陣線,而中共當局偏好官派律師,也是為了掌控案件的所有環節並避免逼供或酷刑等負面消息外洩。
由於被迫解除委任辯護人的手法已成常態,多年來不少人權律師和維權人士選擇預錄聲明影片來表明自己拒絕接受官派律師的立場。曾因聲援香港反送中運動於2020年4月被捕的湖南維權人士謝文飛就是其中一人,當時謝文飛在影片中說:“一旦被捕,我絕不接受官派律師。如果我沒有合適的律師,而且是我見面接受認可的律師情況下,我情願自己辯護,我也不接受官派律師。”然而,後來被拘留期間,謝文飛被迫解僱至少三名律師。
強冠假名、遠地囚禁增加家屬尋人難度
此外,報告指出,中國當局還可以拒絕核發正式的拘留通知書,或是在看守所使用假名登記等方式藏匿被拘留者,讓家屬無處尋人。另外,“709大抓捕”期間,被捕律師的妻子們想方設法要向當局施壓,但官方卻採用包括限制行動、軟禁甚至威脅逮捕等反擊手段,來逼迫家屬解聘律師、並對媒體噤聲,以換取獄中親人輕判的機會。
家屬就算找到獄中親人的下落,以中國之大,警方可能刻意刁難,將被拘留者轉移到偏遠的看守所,讓家屬在會見或提供支持上變得困難且成本高昂。例如2019年因參與廈門民主集會而被捕的律師丁家喜就被關在山東的看守所,讓人在北京的家屬只能遙不可及。
丁家喜的妻子羅勝春目前移居紐約,經常在海外為丈夫及其他在押被告發聲。羅勝春告訴美國之音:“黨國現在要做事是不會給你任何規矩的。我們是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滿6個月的時候,收到了逮捕通知書,又過了7個月,我的律師才能去見他,號稱這7個月,是他們的公安偵查期時間,就是給他們羅織罪名的時間吧!”
律師證“武器化”壓制辯護權益
除了施壓被告及其家屬,該調查報告也顯示,對於試圖為被告發聲的其他律師,中共當局手上最有效的武器就是“律師證”。接受“保護衛士”訪談的多位律師指出,近幾年中國官方常以年度考核、暫時註銷律師證或永久吊銷律師證等手段來“清洗”執業律師。
據統計,2016年以來至少有35名維權律師的執業權遭到剝奪,其中多數是“709大抓捕”的受害者或試圖為他們辯護的律師。2020年湖南省還傳出以非法兼職、持有外國護照等理由,清除了1200多名律師。
“保護衛士” 位於東台灣花蓮的研究員陳彥廷向美國之音表示,《強制隔絕》系列報告的研究方法,是以深度訪談當事人或其家屬為主,至於受害者無法完成的調查,則採用媒體公開信息及非政府組織報告作為補充。“保護衛士”相信,遭遇相同處境的被害人遠多於報告所能查證、披露的數字。
無聲鎮壓摧毀維權手段細膩化
陳彥廷表示,人權團體相當憂心,由於中國歷次對維權人士的“大抓捕”都會引發國際撻伐,因此,學到教訓的北京似乎正轉為低調,嘗試以不起眼的方式,緩慢而有效地摧毀維權行動,也就是,報告所形容的“無聲鎮壓”。
陳彥廷說:“中共當局已經認識到類似像709大抓捕這樣的事情,可能會激起國際上很大的關注,造成反彈的聲浪其實是蠻大的,所以他們會透過很多越來越細微、越細緻的一些手段,去剝奪被關押的人會見律師的(等)權利”。
自2005年以來長期關注中國人權的“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創會理事長”楊憲宏認為,報告所披露的各項細節與他訪談過的多名中國異議人士遭遇相符,凸顯中共為維護政權,不擇手段。位於台北的楊憲宏告訴美國之音:“為了鞏固共產黨政權,他們做各種我認為是過當的防衛,甚至於踐踏自己的憲法,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也踐踏自己的刑事訴訟法,踐踏所有的法律。”
瑞典籍的“保護衛士”創辦人彼得·達林(Peter Dahlin)就曾因為長期支持中國維權律師而於2016年初被捕,在經歷23天的“指定居所監視住居”並在中央電視台被迫“電視認罪”之後,才得到釋放並遭驅逐出境。達林也於事後證實,他在關押期間無法會見律師、不能關閉日光燈、甚至連每天服用的藥物也被沒收的酷刑對待。
中國官媒當時指控達林長期接受境外資金支持,並以維權為名,在中國境內培訓“代理人”,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的非法人士。對於“保護衛士”自2020年以來陸續發布的系列報告,中國官方及媒體皆未有報導或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