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孔傑榮指出,如果香港立法會通過《逃犯條例》修訂,將導致許多跟香港已經簽署引渡條約的國家不得不採取法律行動,以阻止香港將引渡到那裡的嫌疑人再引渡到中國去。
孔傑榮在自己的網站上撰寫評論說,香港的“ 這項法案無疑將導致那些與香港簽訂引渡條約的民主國家,或者成功地重新談判,或者終止它們與香港的引渡條約。”
孔傑榮說,這項法案不僅影響在香港的人的命運,而且“ 任何經過香港機場的人都可以被拘留並送往中國(考慮一下華為溫哥華引渡案)。即使那些已經被第三方司法當局引渡到香港的人,也可能會被再引渡到中國,除非香港與第三方司法當局之間的引渡條約中有一條規定來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
彭博新聞報道,香港這個前英國殖民地跟世界上30 個國家簽有引渡條約,而這30 個國家中只有9 個與中國大陸有引渡協議。世界上跟中國大陸沒有引渡協議的國家有39 個,其中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和印度。
報道說,這項引渡法例的修訂引發了人們普遍擔心它會從根本上改變香港跟大陸的關係,使其更容易受到北京政治要求的影響。
著名宏觀投資者、海曼資本管理公司首席信息官凱爾·巴斯(Kyle Bass )今天在接受雅虎財經採訪時說,如果香港這項引渡法例得以通過,“意味著美國將把香港視為跟中國一樣,即不再有最優惠貿易地位。我們將徵收關稅,香港的貿易佔國內生產總值的百分比是巨大的。”
路透社的報道說,美國在1992 年通過《美國- 香港政策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 ),承認香港的特殊地位,並允許美國在貿易和經濟問題上把香港作為一個與中國不同的非主權實體進行接觸。這部法律給予香港的特殊待遇的領域包括簽證、執法,還包括了引渡和投資。
引渡法將削弱香港對國際公司的吸引力
香港美國商會早在這項法例修訂提出之初就發表聲明表達“嚴重關切”,指出他們關切新法可以被用來把嫌疑人從香港這個具有保護被告合法權利的司法制度的城市,送往許多與其司法制度很不同的、缺乏合法監督公平司法程序的國家,“我們強烈認為,這個法例修訂建議將削弱香港對願意把香港當作商務基地的國際公司的吸引力。”
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教授黎安友告訴美國之音,這項引渡法會讓很多在香港的人感到不安全,“ 從居住在那裡的人,到從事媒體、出版業的,人權宗教活躍人士,還包括從事商務、旅遊的人士,以及遊客。”
他說,這項法例可能是針對著某些犯罪類型提出的,“ 儘管美國的商業律師讀了這個法律,也許會說,' 我們沒有被包括在內啊',但我認為,一般人都會感到不安全。”
對中國司法制度和法律很有研究的孔傑榮教授,在其文章中指出了中國不獨立的司法制度和糟糕的人權記錄,是這次修訂引渡法遭香港人民和國際社會強烈反對的主要原因。
“ 實際上,習近平不斷提醒大眾,法院必須在中共的絕對領導之下。” 孔傑榮指出,在中國,抓捕“嫌疑人”的機構,除了公安部、國安部、新建立的許多領導小組,還包括了許多法律上並未授權的黨、政、軍的秘密單位,“ 它們比應該監督所有政府運作合法性的法院或檢察官有著更大的權力。”
從未審判過的前總書記被關16 年
“ 對北京來說要編織一個符合即將通過的香港引渡修正案的指控是多麼容易,” 孔傑榮寫道,“想想前黨總書記趙紫陽,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被拘留了16 年!!許多人因虛假指控被拘留,想想著名異議藝術家艾未未,他表面上是以稅務罪名被拘留的!”
孔傑榮寫道,即便是由中國司法部門正式授權的拘留,嫌疑人經常要遭到肉體和精神上的折磨,從“ 嫌疑人甚至在起訴前就要上電視' 坦白' ” ,到“ 嫌疑人和被告常常被拒絕及時獲得辯護律師,或被拒絕獲得被告自己選擇的辯護律師”,而一些所謂的敏感案件的審理“ 經常是一場鬧劇,要麼上訴程序被禁,要麼是毫無意義的過場” 。
孔傑榮指出,中國的拘留所條件常常是很惡劣的,“ 導致一些被告為能轉移到條件較好的監獄裡去而主動認罪,以快點結束正式的起訴程序” 。
而中國的人權律師在習近平上台後已經被徹底打壓,他們“ 常常被吊消律師資格,被送進監獄,或以其它方式使其不能發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