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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蒙面法生效首日 抗議繼續
2019年10月6日
香港反送中運動持續接近4個月,連續第18個周末有團體或者網民發起遊行集會。特首林鄭月娥星期五宣佈通過引用《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星期六凌晨零時起實施,任何人身處合法或者非法集會,都不可以使用蒙面物品遮蓋樣貌,包括顏料,違例者可判處罰款約3,200美元或監禁1年。這是香港主權移交以來,首次引用《緊急法》也是香港首次實施”禁蒙面法”,在法例正式生效的第一日,有網民在多區發起全民蒙面遊行,抗議相關法例侵害香港人的人權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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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以千計香港市民及抗爭者10月4日中午在中環戴上面具及口罩快閃遊行堵路,反對當局制定禁蒙面法 (美國之音湯惠芸拍攝)
禁蒙面法生效首日 抗議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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