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星期三(5月12日)三讀通過有關公職人員宣誓的條例草案。草案規定,區議員需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
香港電台報導,草案得到香港親北京的建制派議員一致支持,他們認為要求公職人員宣誓是基本要求。
香港特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說,民政事務局正研究宣誓安排及細節,將盡快公佈。
這項法律草案被認為是加強對香港政客愛國忠誠度的測試。香港媒體報導,草案將於5月21日生效。香港政府預計最快6月會安排區議員宣誓。
人們普遍預計,這項草案將宣誓要求延伸到社區層面的區議會,將進一步壓製香港支持民主的反對派政界人士。香港民主派在2019年的區議會選舉中獲得壓倒性勝利,成為區議會的主導力量。
香港電台報導,近幾個月來,已有20多名區議員辭職,其中一些人是因為不願宣誓,另一些人是由於涉及“反送中”或港版國安法案件而辭去區議員職務。
新法允許香港律政司司長對違反“負面清單”誓言的議員或者官員採取行動。“負面清單”禁止一系列“不愛國行為”,包括侮辱國旗和危害國家安全。
被列入“負面清單”的議員或者官員將被立即停職,一旦法院做出失去資格的裁決,被停職者將不再享有任何相應待遇。香港電台報導,有議員質疑,律政司提出訴訟期間,議員資格立刻被凍結,這個做法違反“無罪假定”原則。任何拒絕宣誓的人也將被禁止在五年內再次競選公職。
路透社報導,包括律師、學者在內的人士擔心,香港的獨立法官也會發現自己被法律的模糊條款困住。
香港政府今年2月推出了這項法案,在那之前,中國政府一名高級官員表示,應該做出規定,確保落實“愛國者治港” 。
(本文包含了路透社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