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黃之鋒在內的四名香港活動人士星期五(4月30日)承認在2020年6月4日參加了一次“非法集會”,以悼念天安門事件死難者。
活動人士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和梁凱晴四人在香港區域法院出庭受審,四人各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
法官下令將四人收押,等候5月6日判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最高可被判處5年監禁。
黃之鋒因參與2019年“6·21包圍警察總部案”,被控煽惑及組織及未經批准集結罪,他於2020年12月被法院判處13個半月監禁,目前正在獄中服刑。
六四集會案中的另一名被告朱凱廸則仍在考慮答辯意向,法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11日與案件中的其餘被告一起審理。
香港支聯會自1989年後每年都會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舉行六四事件悼念燭光晚會,但2020年時,香港警方援引用於防控新冠疫情的限制聚會緊急法令,對六四燭光晚會發出了禁令。
儘管如此,去年6月4日仍有大批香港民眾自發到維園等地進行悼念。黃之鋒和岑敖暉等20多名活動人士也因此遭到起訴。
《紐約時報》曾援引岑敖暉的話說, 警方對他們24人的指控表明,當局甚至不能容忍完全和平的集會,這些指控是試圖騷擾和恐嚇他們。岑敖暉還認為,這是北京政府想要看到的,它希望限製香港活動人士的行動自由,以(阻止他們)與國際社會談論香港的情況。
香港電台(RTHK)星期二報導說,支聯會今年仍在繼續申請維園場地並已就遊行及燭光集會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據報導,香港康文署回應稱已收到支聯會預訂維園場地的申請,但因新冠疫情影響,署方“已暫停處理轄下免費康體場地作非指定用途活動的預訂申請”,直至另行通告,署方也已通知支聯會有關暫停處理預訂申請的安排。
香港2019年爆發了大規模的民主抗議活動,抗議者們向當局提出了撤回逃犯條例修訂、立即實行立法會及特首雙普選等“五大訴求”。抗議活動遭到了香港當局的鎮壓。
此後,北京於2020年6月頒布了港版《國家安全法》,禁止任何顛覆、分裂國家的行為。自港版《國家安全法》實施以來,中國不斷加強對香港的控制,越來越多的活動人士和政界人士被迫離開香港,流亡海外。
香港立法會星期三還通過了《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活動人士擔心法案將賦予當局權力,阻止香港居民和其他人自由進出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