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法庭預定4月24日就上月被定罪的“佔中九子案”的被告判刑之際,外界關注其中兩位立法會議員所獲刑期是否會影響在立法會的議席。
引起國際社會關注的香港“佔中案”的9名被告,4月9日被裁定每人一到兩項罪名成立。 “佔中九子”包括“和平佔中”的3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前學聯常委張秀賢、鍾耀華,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以及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
他們因參與2014年9月底開始的為期79天的爭取真普選的佔領中環運動,2017年3月底遭港府控告“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名。
其中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和邵家臻被判“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79條規定,在某些情況下,立法會議員將會喪失議席,包括議員若不能得到立法會主席同意,連續3個月不出席會議而無合理解釋者;或被判犯刑事罪,獲刑1個月以上,且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2/3通過,立法會主席可解除其職務。
這屆立法會2016年底選出,民主派和本土派共贏得29席,親中建制派贏得40席,另有一席屬偏向民主派的中間派。但由於宣誓風波北京全國人大釋法令民主派6位議員喪失資格。除梁國雄的一席在上訴中,其餘5席都已補選,泛民輸掉3席。
目前,建制派控制43席,非建制派共26席,1席懸空,其中民主派控制25個議席,而要保持立法會議事規定的對重大議案三分之一的否決權,民主派需要24席。
因此,如果陳淑莊和邵家臻因被判刑而失去議席的話,則可能對民主派維持三分之一否決權造成重大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