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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批准制裁侵犯人權的中國官員


在歐盟布魯塞爾總部大廈外飄揚的歐盟旗幟。(2018年3月8日)
在歐盟布魯塞爾總部大廈外飄揚的歐盟旗幟。(2018年3月8日)

歐盟各國外長星期一(3月22日)正式批准就侵犯人權問題對中國等國實施制裁措施。

四名中國官員和一個實體被控在新疆侵犯人權,歐盟針對他們的限制措施包括旅行禁令以及資產凍結。此外,歐盟的個人和實體也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他們提供資金。

四名中國官員分別是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王君正、現任新疆自治區黨委常委王明山、現任新疆人民政府副主席陳明國和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朱海侖。受到製裁的實體則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

路透社上星期就曾報導說,兩名歐盟外交官員表示,歐盟同意將數名在新疆侵犯人權的中國官員列入黑名單。此次正式批准也是歐盟自1989年天安門事件後對華實施武器禁運以來,首次對中國實施制裁。

報導還說,這些制裁主要是像徵性的,但此舉標誌著歐盟對中國的政策明顯強硬起來。歐盟長期以來一直將中國視為友好的貿易夥伴,但現在卻認為中國存在有系統地侵犯基本權利和自由。

歐盟此次就侵犯人權問題的製裁名單共列出了十多名個人和4個實體的名字,其中還包括來自俄羅斯、利比亞、南蘇丹和朝鮮的官員。

歐盟理事會表示:“這些制裁表明歐盟堅決捍衛人權,歐盟也會對那些應對侵犯人權行為負責的人採取切實行動。”

除就侵犯人權問題實施制裁外,歐盟理事會星期一還宣布對參與2月1日緬甸軍事政變的11人實施制裁。

被制裁的11人中有10人都是緬甸國防軍的高級軍官,其中就包括總司令敏昂萊和副司令梭溫。除這10人外的另外1人是緬甸軍方新任命的選舉委員會主席吳丁梭(U Thein Soe)。

對他們的實施的製裁措施包括旅行禁令和資產凍結。此外,歐盟公民和公司也被禁止向他們提供資金。

歐理會在一份聲明中說,歐盟對緬甸官員實施制裁以及歐盟正在進行的外交接觸等一系列做法,是歐盟對非法推翻民選政府的有力回應,也是歐盟對緬甸軍政府殘酷鎮壓和平抗議者的有力回應。

聲明還說:“歐盟將繼續審查其所有政策選擇,包括對緬甸軍方擁有或控制的經濟實體採取額外的限制性措施。與此同時,歐盟旨在確保其措施不會對普通民眾產生不利影響。歐盟仍然是緬甸人民和民主過渡的堅定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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