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家法院對兩名涉嫌製造毒品的被告作出了嚴厲的判決,其中一名加拿大公民被判處死刑,另一名中國人被判處無期徒刑。這是自中國科技公司華為財務長孟晚舟被加拿大逮捕以來中國方面對加拿大籍人士採取的一連串法律行動中最新的一例。
中國廣州中級法院週四發布的公告說,該法院週四對被告人徐偉洪(加拿大籍)、溫冠雄(廣東人)製造毒品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製造毒品罪分別判處徐偉洪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溫冠雄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有個人全部財產。
據中國媒體報導,2016年10月,徐偉洪購買制毒原料、工具,夥同溫冠雄在溫冠雄的別墅內製造毒品氯胺酮並存放於徐偉洪位於廣州市海珠區的住處。中國警方在上述住處和別墅繳獲毒品氯胺酮120.56千克。
自從中國科技巨頭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於2018年12月被加拿大警方拘捕以來,中國方面對加拿大公民採取的法律行動大幅度增加。
2月10日: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 )因“涉嫌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在北京被捕。
12月12日:加拿大商人斯帕弗(Michael Spavor)因“涉嫌危害中國國家安全”而被審查。
2019年4月30日,加拿大公民范威被廣東省江門中院因涉嫌參與跨國製販毒品案一審被判處死刑。
2019年1月14日,原本已經因涉嫌毒品走私被判15年監禁的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突然被改判死刑。
再加上徐偉洪被判死刑,孟晚舟被捕以來,已經至少有六名加拿大公民被中國抓捕或者判刑。
加拿大是應與加拿大有引渡條約的美國方面的要求逮捕孟晚舟的。美國要求引渡孟晚舟的理由是她參與了華為公司非法向伊朗出售美國科技設備的交易,並向銀行提供虛假信息進行銀行欺詐。
中國方面堅持認為,美加抓捕孟晚舟是一起政治事件而不是法律事件,要求加拿大立即釋放孟晚舟。但加拿大一再向中方表明,加拿大司法獨立,一旦司法程序啟動,加拿大政府無法干預。
中國政府為了迫使加拿大政府釋放孟晚舟而對加拿大施加了多方面的壓力,這些法律行動被廣泛認為是施壓的一個重要方面。
今年6月24日,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夫人呼籲加拿大政府加大努力爭取北京釋放康明凱。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回應說,加拿大方面如果能終止孟晚舟引渡程序,“符合法治,也有利於解決兩位加拿大公民的問題。”一些媒體指出,趙立堅間接承認,中國抓捕康明凱和斯帕弗就是作為加拿大交換孟晚舟的人質。
就在上週,孟晚舟引渡案出現重大進展。加拿大司法部長拉梅蒂上週表示,以銀行欺詐控罪將孟晚舟引渡到美國的條件已經具備。
拉梅蒂的律師說:“證據顯示,孟女士有意向匯豐銀行做出不實陳述,以維護華為和這家銀行的關係,”“既然孟女士承認她是引渡要求闡述行為的責任人,那麼所有交付引渡的正式條件都已經成立”。
負責審理孟晚舟案的加拿大卑詩省法院計劃明年4月就把孟晚舟引渡給美國的問題舉行正式聽證,但不是全面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