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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培瑞:美國的“政治正確”會走中共的路嗎?


2024年11月6日,賀錦麗的支持者在華盛頓霍華德大學校園揮舞美國國旗,等待賀錦麗抵達並發表總統大選敗選演說。
2024年11月6日,賀錦麗的支持者在華盛頓霍華德大學校園揮舞美國國旗,等待賀錦麗抵達並發表總統大選敗選演說。

編按:這是林培瑞為美國之音撰寫的評論文章。這篇特約評論不代表美國之音的觀點。轉載者請註明來自美國之音或VOA。

兩年前,我在加州大學河濱分校參加了一次“招聘委員會”,目的是找人做語言學方面的助理教授。第一個任務是要在所有的申請者當中選出四位,請他們到校園來做訪問和演講。申請的人當中有一位年輕人,資格挺好但不是頂尖的。有一位委員,考慮他是黑人,建議把他抬到前四位裡面。我表示不以為然,在電郵裡寫了一句“(這人)活潑迷人,而且是黑人,這很好!但我不能說他的資格達到了我們最好的候選人的水平”。

有人把我這個電郵告到了院長處,從院長又告到了副校長,再到校長和學校的法律部。審判我三天的結果是:林培瑞犯了錯誤,有種族主義的嫌疑,校長寫了一封“譴責信”給我。

校園的許多教授都支持我,替我抱不平。事情完了以後我寫了一篇短文,寄給《華爾街日報》發表了。登了以後反應很熱烈,全國幾千個人發電郵對我表示支持。許多中國人把加州大學的方法比喻為文化大革命似的。有人說:哎!你們美國這個民主燈塔也走了中共的路!

我看到文革的比較,第一個反應是難為情。幾千萬中國人受到的非人虐待與我這次風波里受到的怎麼能相提並論?但後來想,也對。儘管程度是天地之別,但運作方式有好幾個相同之處。

歸類於十條,索性管它叫“極權十誡”吧:

1. 幕後檢舉。打小報告時,別讓受害者知道。被檢舉的人有損失,但做檢舉的人得分。 直到現在,在我加州的課堂裡,大陸來的學生有時候怕說話,怕別人可能會檢舉。

2. 罪狀莫須有。 1957年的反右運動“亂扣帽子”,帽子不合“戴”無所謂。加州大學讓我戴的“種族主義”帽子一樣荒唐。反右派和文革中,常常第一步是定一個人有罪,第二步才是研究罪名應該是什麼。加州大學的順序也是一樣。

3. 掩蓋證據。中共抓人常說“原因你自己懂”。不說理由加強了心理恐嚇的作用,因為不知道“紅線”在哪兒,對任何可能犯規的行為都更警惕。加州大學二月告訴我“你說錯話了”,十二月才告訴我是什麼話。當中的十個月只說“你自己應該知道”。

4. 抗拒從嚴。 中共抓人,請他寫檢討,常常說“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我沒想到加州大學也會差不多。發現我有錯的話,馬上要我從委員會辭職。這是比較輕的懲罰。但我不辭職,不屈服,一直跟校方講道理,結果,一年以後考慮的懲罰從辭去一個委員會的職務加重到減薪,強迫退休,甚至中止關係。原來的“錯誤言論”沒變,改變只是學校對這位不聽話的教授更憤怒。

5. 佔據首位。在中共的政治語言裡,官方永遠是主流,別人是支流。中國是“我國”,“主旋律”是我定的。反對我的是“集團”或是“幫派”。 1989年春,百萬抗議者集中在北京的天安門,中共說是“一小撮”惹的事。加州大學的官方語言也差不多。大學屬於誰?眾多的教授和學生嗎? 不。大學是“我們”(高層行政人員)的。

6. 恐嚇措施。從延安時期“整風”一直到現在,中共公開侮辱一個人主要的目標不是把那個人拉下來,而是嚇唬旁觀者,讓眾多的人自我審查,自我約束。我在加州大學告訴教授朋友們校方瞄準了我,他們常常顯得害怕:“糟糕!嚴重!不要用學校的電子郵件跟我通訊了!”等等。我79歲,反正快退休了,能夠頂得住,但更年輕的時候大概不會。校方的威力不小。

7. 寧左勿右。在受到恐嚇的情況下,一個人自然要爭取安全。在毛時代開會“表態”時,寧願自己的話過左(因為這可能只是認識問題)而不是過右(因為那是立場問題)。很多人“寧左而不右”以後,左就變成一種客觀的,很難否認的東西。美國“政治正確”的文化很明顯也依賴類似的心理。

8. 權力一元化。極權政治是一元化的;民主制度保證權力分立。加州大學披上權力分立的外衣,實質上是一元化的體制。學校裡的“學術評議會”(Academic Senate)是教授組成的,理論上有權利過問校方怎麼對待教授們。評審團三次開會研究我的案子,三次投票表示我無罪,校方三次否決評議會。

9. 保密。中共的內部運作幾乎都是保密的,洩漏內部資訊也是嚴重的錯誤。加州大學兩年來找我些莫名其妙的麻煩,我怎麼能反抗呢? “體制內”不行,我只有讓體制外的輿論做我的陪審團。我先在校園裡演講,把事情前因後果都講出來。校方知道了,發郵件給我,說我的案子從頭到尾都是“confidential”,不許外傳,要是外傳了我可能“受紀律處分”。原先,保密的理由是為了保護被告的名譽。我是被告。現在,很明顯,保密的理由是要保護原告的名譽。

10. 累積政績。中共的幹部升不升級取決於幾種考慮,其中之一是他的“政績”:做了多少“好事”?關鍵不是真的乾了沒有,也不是事情到底有多“好”。關鍵是紙上有多少“幹過好事”的記錄。加州大學的DEI制度也類似。裡面的人累積政績。既然有個“抓人機器”在,難道你不用嗎?你抓不到人沒面子,抓到了有政績。

我不覺得這些相同之處是因為美國學了中共。的確,中共近幾年來大幅加強了對美國的統一戰線措施。但美國的DEI機器的極權方法恐怕是美國的土產。不同地方都出現極權方法我覺得是基於人性的。我羨慕《三字經》的那句“人之初性本善”,但人性也有不善良的一面,也有自私的,氣盛的因素。不管古今中外,我上述的「十誡」恐怕都會出現。文革只是走到極端的例子。

人類既然有共同的人性,我們也可以說是有共同的任務的。方勵之教授四十年前給中國學生演講,老提醒他們:人權與民主不是恩賜的,是爭取的,需要不斷的努力。這條真理是個基本事實。中國人,美國人,哪國人都不該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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