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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前外判編導蔡玉玲,前年製作7-21元朗襲擊事件電視特輯,透過車牌查冊尋找事發時懷疑運送木棍等武器的汽車車主,被警方控告查冊時作出兩項虛假陳述,被裁定罪名成立罰款約770美元,成為首位因查車牌被定罪的新聞工作者。蔡玉玲不服定罪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法官星期一頒下書面判辭,駁回蔡玉玲上訴,維持原判。蔡玉玲表示,對判決感到失望,但問心無愧,會與法律團隊研究是否上訴至終審法院。有時事評論員分析,當局修例限制傳媒查冊作調查報道,可能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