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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星期二(8月22日)宣布,為了更有效地履行港版國安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責任,將修訂電影檢查條例,不僅對上映未獲豁免或核准的影片加重罰則,將最高處罰提高至監禁3年及/或罰款100萬港元(約合13萬美元),而且授權政務司長對某些所謂不利國家安全的影片撤銷核准或豁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