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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首宗國安法案件星期五下午在高等法院判刑。現年24歲的被告唐英傑,被指去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23週年及國安法實施第一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旗幟的電單車(摩托車),衝過警方防線並撞倒3名警員,被裁定煽動分裂及恐怖活動兩項罪名成立,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星期四聽取求情後,星期五下午判刑表示,被告犯案時經過計算及刻意對路面使用者構成危險,不接納所有求情因素,兩罪共判監禁9年,駕駛執照亦被判停牌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