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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欺詐罪及《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上星期三獲高等法院批准以形同軟禁、極度嚴苛的條件批准保釋,成為首宗國安法疑犯在法庭獲批保釋。律政司不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申請再度羈押黎智英。終審法院3名法官星期四開庭審理,裁定批准律政司部分上訴許可申請以及臨時扣留命令,黎智英需要暫時再度還押最少1個月,排期至明年2月1日進行上訴正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