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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進黨前黨工、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李明哲及中國大陸人士彭宇華“顛覆國家政權”案,星期二上午由湖南岳陽中級法院一審宣判。李明哲被判5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彭宇華被判處7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法庭稱彭宇華和李明哲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