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團體促政府 給予流亡藏人合法身分

  • 張永泰 台北

台灣人權團體為西藏流亡藏人召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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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團體促政府 給予流亡藏人合法身分

台灣立法委員及人權團體呼籲政府應該盡速通過難民法,提供在台流亡藏人合法的身分。

台灣時代力量黨立委林昶佐表示,將積極推動難民法的立法工作,讓在台的流亡藏人取得合法身分。

他說:“我們也希望新的政府積極地和我們合作,不只完成這個立法,讓這個制度審查能更清楚、透明,怎麼樣去協助這些難民。”

林昶佐委員還說,這些流亡藏人向蒙藏委員會求助,卻總是遭到拒絕,再加上政府單位之間互踢皮球,使得他們成為國際孤兒。

台灣立法委員及人權促進會等公民團體星期三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解決在台流亡藏人的身分問題。

滯台藏人洛桑裳茉表示,她從西藏逃到尼泊爾,再從尼泊爾買了一本護照來到台灣,這本護照失效之後,她無法再出境台灣,由於沒有合法身分,也沒有健康保險,不僅無法工作,也不能看醫生。

台灣人權促進會指出,目前至少有15位在台流亡藏人無法取得合法身分,他們來台的原因包括弘法,結婚或是觀光,因為台灣政府不承認印度發給的流亡藏人旅行證件,導致他們購買尼泊爾護照入境。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

台權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台灣政府應該正視如何處理難民以及尋求政治庇護人士的問題。

她說:“我們的國家還沒有難民法,移民法的第16條:無論是對於泰緬邊境來的無國籍人士的處理,也限定適用2008年之前入境的人,這樣的法條一再顯示出對於這些外來的、可能遇到國家迫害的人,選擇了不要看到他們問題的漠視態度。”

邱伊翎秘書長還說,根據聯合國難民署統計,每年大約有3千名藏人穿越邊境逃離西藏,相關國際組織也不斷呼籲,各國應該重視這個問題。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委、藏台人權連線代表黃怡碧表示,既然2008年可以透過專案處理相關問題,為何現在不能比照辦理這些流亡藏人的困境。

黃怡碧還指出,台灣政府必須考量這些藏人的人身安全,不能因為缺乏合法居留的地位,就將他們遣返回西藏或是尼泊爾。

台灣政府於2009年批准了聯合國人權兩公約,並將其國內法化,同時還邀請國際人權學者來台交流並提出意見。

15位在台流亡藏人從2013年開始向台灣蒙藏委員會陳情,尋求協助,不過到目前為止,蒙藏委員會並沒有提出具體解決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