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 —
今年7月被拘捕的北京民間團體公民(原名公盟)負責人許志永博士已被正式起訴,罪名是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與許志永案有關的在3月31日被捕的其他幾名活動人士的案子也已經正式起訴到法院,有可能12月25日西方傳統節日聖誕節前後開庭。一些律師認為,許志永這樣的人行使公民權利卻受到打壓,有問題的是這個國家,而不是作為國家主人監督公僕的公民。
中國當局12月13日(星期五)對許志永正式起訴。北京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衛分局的起訴意見書稱,許志永伙同丁家喜、趙常青、李蔚、王永紅、孫含會等人多次聚會密謀,商議開展“財產公示”活動,期間上述人員為不斷擴大活動影響,達成要上街散發傳單、張打橫幅的共同決議,又經商議後統一出資制作了傳單、橫幅等物品,並分發給相關涉案人,使該活動從“在互聯網上徵集簽名”遂步升級到“上街張打橫幅”等非法活動。
該起訴意見書稱,在許志永、丁家喜、趙常青、李蔚等人的組織、策劃、煽動、帶領下,自2013年1月以來,我市(北京)發生包括“1.27、2.23、2.24、3.09、3.31”在內的,多次由多人實施的在“朝陽公園、清華大學、中關村廣場、西單廣場”等公共場所,張打橫幅、散發傳單、造謠演講等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行為。
這份落款日期為12月4日的起訴意見書羅列的許志永等人一系列罪行中包括侯欣、張寶成、袁冬和馬新立等人在西單文化廣場,拉起“由許志永等人先期製作並發放的橫幅,並在現場持擴音器演講、散發傳單、拍照錄像,引發百餘人圍觀,拒不服從民警、保安員勸阻,嚴重擾亂了公共場所秩序。” 侯欣等四人被抓後,北京警方又陸續逮捕了參與相關舉牌活動的丁家喜、趙常青、李蔚、李煥君等六人。此案被網民稱為“財產公示十君子案”。
上述起訴意見書中首先列舉的“罪行”還包括許志永、王功權、丁家喜等人商定鼓動非京籍家長群體到北京市教委等教育部門“聚集造勢、施加壓力”,以及其他跟許志永及其領導的公民組織公開呼籲和推動的農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權的教育平權活動。
與許志永案相關的3.31官員財產公示案涉案人侯欣目前保外就醫。侯欣對美國之音記者表示,她11日已經拿到了北京檢察機關對她的起訴書,她的辯護人丁錫奎律師正在聯繫申請跟與她同日被抓的其他幾位街頭舉牌人士同案開庭。
侯欣表示,鑒於2009年中國當局選在聖誕節當天宣判08憲章起草人劉曉波案,她和袁冬等人的案子估計在兩周內開庭,跟幾乎同時起訴的許志永案開庭日期可能很接近,在聖誕節前後。
她說:“因為聖誕開庭,大家馬上就要放假嘛,關注率可能會低一點。因為西方也要放大假,也要放新年大假。我想,我們的案子應該在聖誕前後。”
侯欣認為自己參與推動的訴求是正當的,她和其他涉案者都是在行使合法公民權利,意在反貪腐。她還指出,許志永很理性,希望在體制內以溫和方式推動社會進步。
她說:“許先生我們見過幾次面。這個人,我對他的評價就是他可能有點類似於一個聖徒。我對他有個評價,就是溫和得近似於靦腆,淡定得有點從容。他一直是其實不太贊同我們一些過激的行動的。”
許志永被捕前指定委托的代理辯護人、山東濟南的劉衛國律師對美國之音表示,北京警方一直阻止他會見看守所裡的許志永,甚至把他送進派出所扣押了六小時,後來又刁難有意為許志永辯護的上海律師斯偉江,從而使許志永至今未能享有聘請兩名辯護代理人的法定權利。
他說:“又過了一個月,他們依然不讓我會見許志永先生。我們考慮到以許志永先生的權益為主,我就退出了辯護。我們又換了一位斯偉江律師,作為許志永先生的辯護人。但是他們對斯偉江律師也提出了各種各樣的刁難。所以,到目前為止,許劉衛國表示,許志永等人對於中國社會和人民大眾不僅無罪,而且有功。
他說:“要求教育平權和要求官員公示財產,都是公民作為這個國家的主人應該享有的權利。如果對行使這方面的權利進行打壓,那麼,有問題的是這個國家,而不是提出這些問題的公民。許志永先生不僅是無罪的,他是這個國家的功臣,是這個國家的模範公民。”
北京律師江天勇對美國之音表示,許志永和其他新公民運動人士的所作所為完全符合中國法律,呼籲官員公示財產既符合政府信息透明化的要求,更符合民眾要求反腐敗的呼聲。
劉衛國和江天勇等15名律師當天在河南處理“南樂教案”時遭到不明身份的上百人數次圍毆,劉律師頭部被磚石砸傷。
7月中旬許志永被捕後,另一位新公民運動的參與者王功權和獨立作家笑蜀以及經濟學家茅于軾、民主人士楊子立和南方人物周刊主筆何三畏聯合發起了呼籲釋放許志永的公民聯署行動,聲援這位公認溫和理性的社會活動家。笑蜀隨後被當局強行從北京遣送回廣州。9月,曾經任職中共地方宣傳部的知名企業家王功權也相同罪名遭
到刑拘。有消息說,王功權在一段視頻錄像中表示認罪,並與許志永劃清界限,不再來往。
12月10日 ,美國國務卿克里呼籲中國釋放劉曉波、許志永等異議人士以及劉曉波的妻子,被軟禁的劉霞。同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拒絕了這個呼籲。
現年40歲的許志永是北京郵電大學講師,曾參與推動廢除收容遣送制度的三博士公民上書活動,並於2003年和2006年連續當選兩屆北京市海淀區人大代表。2003年創立“公盟”組織,該組織曾為三聚氰胺毒奶粉受害人家長提供援助。2009年,許志永被指“偷稅”,曾被拘留一個月。近年他時常帶領義工接濟北京的訪民,但敏感時期常常受到國保人員監視或限制自由。
今年3月中國全國人大開幕前一天,在北京家中被國保人員禁止出門的許志永在寫給習近平的公開信中指稱,中國憲法中所說的“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是彌天謊言,謊言背後是槍桿子政權野蠻政治理念。公開信質問:當一個國家的根基是假的、醜的、惡的,怎能指望會有一個美好的社會?
中國刑法第291條規定,對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處罰為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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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被拘捕的北京民間團體公民(原名公盟)負責人許志永博士已被正式起訴,罪名是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與許志永案有關的在3月31日被捕的其他幾名活動人士的案子也已經正式起訴到法院,有可能12月25日西方傳統節日聖誕節前後開庭。一些律師認為,許志永這樣的人行使公民權利卻受到打壓,有問題的是這個國家,而不是作為國家主人監督公僕的公民。
中國當局12月13日(星期五)對許志永正式起訴。北京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衛分局的起訴意見書稱,許志永伙同丁家喜、趙常青、李蔚、王永紅、孫含會等人多次聚會密謀,商議開展“財產公示”活動,期間上述人員為不斷擴大活動影響,達成要上街散發傳單、張打橫幅的共同決議,又經商議後統一出資制作了傳單、橫幅等物品,並分發給相關涉案人,使該活動從“在互聯網上徵集簽名”遂步升級到“上街張打橫幅”等非法活動。
該起訴意見書稱,在許志永、丁家喜、趙常青、李蔚等人的組織、策劃、煽動、帶領下,自2013年1月以來,我市(北京)發生包括“1.27、2.23、2.24、3.09、3.31”在內的,多次由多人實施的在“朝陽公園、清華大學、中關村廣場、西單廣場”等公共場所,張打橫幅、散發傳單、造謠演講等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行為。
這份落款日期為12月4日的起訴意見書羅列的許志永等人一系列罪行中包括侯欣、張寶成、袁冬和馬新立等人在西單文化廣場,拉起“由許志永等人先期製作並發放的橫幅,並在現場持擴音器演講、散發傳單、拍照錄像,引發百餘人圍觀,拒不服從民警、保安員勸阻,嚴重擾亂了公共場所秩序。” 侯欣等四人被抓後,北京警方又陸續逮捕了參與相關舉牌活動的丁家喜、趙常青、李蔚、李煥君等六人。此案被網民稱為“財產公示十君子案”。
上述起訴意見書中首先列舉的“罪行”還包括許志永、王功權、丁家喜等人商定鼓動非京籍家長群體到北京市教委等教育部門“聚集造勢、施加壓力”,以及其他跟許志永及其領導的公民組織公開呼籲和推動的農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權的教育平權活動。
與許志永案相關的3.31官員財產公示案涉案人侯欣目前保外就醫。侯欣對美國之音記者表示,她11日已經拿到了北京檢察機關對她的起訴書,她的辯護人丁錫奎律師正在聯繫申請跟與她同日被抓的其他幾位街頭舉牌人士同案開庭。
侯欣表示,鑒於2009年中國當局選在聖誕節當天宣判08憲章起草人劉曉波案,她和袁冬等人的案子估計在兩周內開庭,跟幾乎同時起訴的許志永案開庭日期可能很接近,在聖誕節前後。
她說:“因為聖誕開庭,大家馬上就要放假嘛,關注率可能會低一點。因為西方也要放大假,也要放新年大假。我想,我們的案子應該在聖誕前後。”
侯欣認為自己參與推動的訴求是正當的,她和其他涉案者都是在行使合法公民權利,意在反貪腐。她還指出,許志永很理性,希望在體制內以溫和方式推動社會進步。
她說:“許先生我們見過幾次面。這個人,我對他的評價就是他可能有點類似於一個聖徒。我對他有個評價,就是溫和得近似於靦腆,淡定得有點從容。他一直是其實不太贊同我們一些過激的行動的。”
許志永被捕前指定委托的代理辯護人、山東濟南的劉衛國律師對美國之音表示,北京警方一直阻止他會見看守所裡的許志永,甚至把他送進派出所扣押了六小時,後來又刁難有意為許志永辯護的上海律師斯偉江,從而使許志永至今未能享有聘請兩名辯護代理人的法定權利。
他說:“又過了一個月,他們依然不讓我會見許志永先生。我們考慮到以許志永先生的權益為主,我就退出了辯護。我們又換了一位斯偉江律師,作為許志永先生的辯護人。但是他們對斯偉江律師也提出了各種各樣的刁難。所以,到目前為止,許劉衛國表示,許志永等人對於中國社會和人民大眾不僅無罪,而且有功。
他說:“要求教育平權和要求官員公示財產,都是公民作為這個國家的主人應該享有的權利。如果對行使這方面的權利進行打壓,那麼,有問題的是這個國家,而不是提出這些問題的公民。許志永先生不僅是無罪的,他是這個國家的功臣,是這個國家的模範公民。”
北京律師江天勇對美國之音表示,許志永和其他新公民運動人士的所作所為完全符合中國法律,呼籲官員公示財產既符合政府信息透明化的要求,更符合民眾要求反腐敗的呼聲。
劉衛國和江天勇等15名律師當天在河南處理“南樂教案”時遭到不明身份的上百人數次圍毆,劉律師頭部被磚石砸傷。
7月中旬許志永被捕後,另一位新公民運動的參與者王功權和獨立作家笑蜀以及經濟學家茅于軾、民主人士楊子立和南方人物周刊主筆何三畏聯合發起了呼籲釋放許志永的公民聯署行動,聲援這位公認溫和理性的社會活動家。笑蜀隨後被當局強行從北京遣送回廣州。9月,曾經任職中共地方宣傳部的知名企業家王功權也相同罪名遭
到刑拘。有消息說,王功權在一段視頻錄像中表示認罪,並與許志永劃清界限,不再來往。
12月10日 ,美國國務卿克里呼籲中國釋放劉曉波、許志永等異議人士以及劉曉波的妻子,被軟禁的劉霞。同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拒絕了這個呼籲。
現年40歲的許志永是北京郵電大學講師,曾參與推動廢除收容遣送制度的三博士公民上書活動,並於2003年和2006年連續當選兩屆北京市海淀區人大代表。2003年創立“公盟”組織,該組織曾為三聚氰胺毒奶粉受害人家長提供援助。2009年,許志永被指“偷稅”,曾被拘留一個月。近年他時常帶領義工接濟北京的訪民,但敏感時期常常受到國保人員監視或限制自由。
今年3月中國全國人大開幕前一天,在北京家中被國保人員禁止出門的許志永在寫給習近平的公開信中指稱,中國憲法中所說的“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是彌天謊言,謊言背後是槍桿子政權野蠻政治理念。公開信質問:當一個國家的根基是假的、醜的、惡的,怎能指望會有一個美好的社會?
中國刑法第291條規定,對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處罰為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