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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美國國會參議院通過了《防止強迫維吾爾人勞動法》( The Uyghur Forced Labor Prevention Act ),旨在確保中國新疆強迫勞動製造的商品不得進入美國市場。
這部法案說,逾百萬“維吾爾人、哈薩克人、吉爾吉斯人、藏人和其他受迫害群體的成員”被任意拘留,並遭受“強迫勞動、酷刑、政治灌輸和其他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 。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強烈否認新疆和中國其他地方存在強迫勞動的指控。
“中方已多次就涉疆問題表明立場。所謂'強迫勞動'完全是捏造出來的謊言,”趙立堅在7月15日的每日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說。
趙立堅聲稱強迫勞動的指控“完全是捏造出來的謊言”,此說法很可能是錯誤的。
中國不透明的媒體環境和准入限制使外界難以進行核查。同樣,正如設在美國的獨立的工人權利協會(Workers Rights Consortium)所指出,新疆“極度的壓制和監視”使得品牌企業和零售商“實際上不可能”使用諸如勞工權利審計等機制來確定是否可使“其供應鏈不含強迫勞動。”
即使這樣,新疆地區採用強迫勞動的可靠證據越來越多。
美國的這部法案指出,研究人員和民間社會團體在他們的報告中公佈了書面證據,顯示新疆的許多工廠和供應商“正在剝削利用強迫勞動。
例如,澳大利亞戰略政策研究所(ASPI)智庫2020年3月的一份報告發現,在一項名為“援疆”的項目中,2017年至2019年間,至少有8萬名維吾爾人被轉移到新疆以外並被分配到一些工廠。
通過“開源中文文件、衛星圖像分析、學術研究和實地媒體報道”, 澳大利亞戰略政策研究所“在九個中國的省內確定了27家正在使用維吾爾勞工的工廠”,這不太可能是自願的。
他們確定了82家外國和中國公司,這些公司可能直接或間接地“受益”於“通過侵權性的勞動力轉移項目”而被轉移到新疆以外的維吾爾工人。
其中一家公司、即法國服裝製造商Lacoste(鱷魚)停止了來自據說使用強迫勞動的一家工廠的手套供貨。
工人權利協會執行董事斯科特·諾瓦(Scott Nova)對美聯社說,“沒有哪個工人會告訴對工廠進行審計的人員說,雇主和政府違反了法律,違背她的意願而強迫她工作”,因為“無處不在的監控裝置”使得保密談話徒有虛名”。
這類證詞往往只有在曾經被拘留的人離開中國後才得以曝光。
例如,努爾巴吉特·卡里亞斯卡爾(Nurbaqyt Qaliasqar)告訴加拿大《環球郵報》,他女兒拉孜拉·努拉力(Razila Nural)在一個灌輸洗腦中心待了一年後被轉移到鄰近的一家工廠製作服裝。他說她仍處於一種城內拘留狀態,“不能到另一個城市工作”。
澳大利亞戰略政策研究所表示,“任意拘留的威脅”是使維吾爾人不敢拒絕工作分配的主要因素。
英國謝菲爾德哈勒姆大學(Sheffield Hallam University)海倫娜·肯尼迪國際司法中心(Helena Kennedy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Justice)的一項研究涉及太陽能行業。該研究指出,“在全世界的太陽能級多晶矽供應中,新疆佔45%”,另有35%來自中國其他地方。
這份題為《光天化日之下:維吾爾強迫勞動與全球太陽能供應鏈》的研究報告說,“主要取自政府和公司企業來源的重大證據揭示了維吾爾地區在前所未有的脅迫環境下進行了勞動力轉移。 ”
根據這項研究,中國政府2020年11月的一份官方文件記載,“260萬少數民族居民通過這些國家資助的'富餘勞動力'和'勞動力轉移'項目在新疆地區境內和中國各地被'安置'到農場和工廠就業。”
然而,這份報告稱,通過整理政府文件、官方媒體報道以及被拘留人員和政府幹部的親口證詞,研究人員“清楚地確定”這些項目“實際上是一個大規模的強制勞動項目的一些機制” 。
報告說,“揭露這種情況的記者、學者和獨立研究人員憑據公共信息---包括政府講話和指示---提出了他們的論點。”
謝菲爾德哈勒姆大學的報告稱,勞動力轉移“得到再教育和拘留的持續威脅的支撐”。
報告特別指出,中國共產黨聲稱“恐怖分子、分裂分子和宗教極端分子”企圖阻止該地區的少數民族“學習掌握他們的就業技能、改善經濟條件、提升自我發展能力”。
這被用作勞動力轉移的一個理由,這種就業計劃被訂為一種“反恐策略”。
中共實質上是在辯稱,拒絕參與國家就業項目等同於支持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宗教極端主義。
謝菲爾德哈勒姆大學的報告指出,“(再教育)營地的倖存者的親口證詞和曾經被迫工作、現已獲釋的被拘留者通過家人的轉述表明,參與這些項目對於營地內的被拘人員來說並非自願,而是遭到了繼續監禁的脅迫。”
謝菲爾德哈勒姆大學的報告和撰寫大量維吾爾人情況的德國學者鄭國恩(Adrain Zenz)都引用了所謂的《南開報告》,原題為《新疆和田地區維族勞動力轉移就業扶貧工作報告》。該報告於2019年12月由南開大學中國財富經濟研究院首次發表。
據鄭國恩表示,《南開報告》的“實地調研”得到了地方當局直接支持,其研究人員“參加了專門安排的與地方政府高級別單位的訪談和討論。”
他補充說,《南開報告》的作者擁有訪問政府信息和相關地點的“特許”權限,這遠遠超出了普通研究人員所能夠預期的範圍。
鄭國恩表示,《南開報告》明白提出,中國“東、中部地區每年應當有指令性指標安排新疆勞務人員,這將大大有利於緩解東、中部勞動力需求緊張,並適度降低勞動成本”。
《南開報告》指出,儘管有中國“政府的大力引導”,但“受傳統觀念的束縛,仍有部分勞動者不願意背井離鄉,思鄉情結嚴重”。
這導致謝菲爾德哈勒姆大學的研究人員得出結論:“並非所有受僱的人都自願選擇了這些項目”。
鄭國恩說,這些勞動力轉移項目“降低了新疆維吾爾人的人口密度”,表明這種轉移的“主要動機”“既不是扶貧,也不是經濟發展。”
這牽涉北京在新疆的行為構成種族滅絕的指控。
中國指責鄭國恩是“極右翼基督教徒,他捏造毫無根據的報告誹謗中國的治疆政策”。
與此同時,這些勞工據稱在監獄般的條件下做工。
謝菲爾德哈勒姆大學援引鄭國恩的話指出,來自新疆的少數民族在做工的那些工廠有許多“被鐵蒺藜網、鐵門和保安攝像頭包圍,並受到警察或額外的保安監控”。
相比之下,屬於中國多數民族漢族的工人可以在工作場所不受限制地各處走動,收工後回家。
澳大利亞戰略政策研究所表示,穆斯林少數民族工人被強迫學習普通話,接受“愛國主義教育”,不計入工時,並被禁止踐行他們的宗教。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否認強迫勞動指控時表示:“美方反復炒作所謂新疆'強迫勞動'問題,真實目的是擾亂新疆繁榮穩定,剝奪新疆群眾的生存權、就業權、發展權”。
美國參議院通過的那項法案申明,來自受迫害少數民族群體的“數十萬曾被拘留的人士”從中國政府所謂的“再教育營”獲釋後,可能在強迫勞動的條件下工作。
這部法案設立了“可反駁的推定” (rebuttable presumption)機制,也就是說,在新疆或某些實體開採、生產或製造的任何商品都被推定為全部或部分出自強迫勞動,因此,根據《 1930年關稅法》第307節,進口此類商品是非法的。
進口商若想表明該貨物並非強迫勞動產品,必須由該出口商出具證明。
該法案接下來將送交眾議院審議。
(同時請參閱美國之音《揭謊頻道》本篇文章的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