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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散。目前中國已經確診病例600多例,死亡至少17人。武漢以及周邊其它幾個城市已經實施“封城”措施,防止疫情進一步擴散。中國對武漢疫情的應對,使中國的公共衛生應急機制,再次面對國際公共衛生專家的審視。
設在北京的NGO組織“公共衛生治理”執行主任賈平認為,關於中國對武漢疫情的反應,褒貶參半。賈平說:“中國科學家從樣本中分離出病毒,在較短時間內發現了一種新型冠狀病毒,並且與世衛組織分享了病毒樣本。1月20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對疫情表示擔憂,呼籲在全國范圍應對這一挑戰。國家領導人的呼籲,明顯促使政策的實施,以及後來的社會活動更加有效。”
習近平對疫情的首次公開表態,似乎旨在向中國公眾保證:中國這次沒有像當年薩斯疫情時那樣掩蓋真相。
在2002至2003年的幾個月間,甚至在薩斯疫情已經在全球爆發以後,中國當局曾經試圖將薩斯病人安置在不為人知的醫院側翼病房,以便掩蓋實際的感染病例數字;甚至還把病人用救護車拉著在市區轉來轉去,與前去視察疫情的世界衛生組織的專家捉迷藏。
與當年應對薩斯相比,這次北京對武漢疫情的應對顯然進步了許多;但是仍然存在許多問題。賈平認為,在承認進步的同時,此次武漢疫情的應對至少存在兩方面的問題。
其一,由於疫情初期的反應遲緩,(首個病例於12月12日發現,但當地政府的反應不早於12月30日)信息共享顯然受到質疑。而在習近平主席對疫情公開表態的當天,公開宣布的病例陡然增加了201例。只有少數媒體繼續報導疫情,而其它許多媒體保持沉默,使得公眾缺乏對問題嚴重性的認識。
其二,中國公共衛生應急機制的弱點,在此次武漢疫情中暴露無疑。中國的《傳染病法》對如何將新型病毒列入甲類或乙類傳染病的程序,規定得十分粗疏,隨意性大,不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因此導致直到1月20日,中國國家衛生與健康委員會才決定將病毒引發的肺炎,列入乙類傳染病範圍。另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是2003年制定,2011年簡單地修訂。雖然規定了突發事件應急報告製度,但只涉及政府系統內部上報,而對於信息向公眾報告,則語焉不詳。其規定“必要時可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向社會發布本行政區內突發事件信息”,且要及時、準確、全面。但什麼是“必要時”,以及“及時、準確、全面”卻沒有定義。
黃嚴忠是美國智庫外交關係委員會全球衛生高級研究員。黃嚴忠雖然認可中國政府此次在透明度、響應能力,以及應對病毒的能力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改善”;及時地發現了新病毒,並且相對及時地與國際社會分享信息。黃嚴忠說:“似乎也有更多的證據表明,透明度在地方政府層面仍然令人擔憂;缺乏行動仍然是處理類似疾病爆發的一個問題。”
公共衛生專家認為,比較當年對薩斯疫情的處理,和當前對武漢疫情的應對,中國政府的公共衛生應急機制,幾乎沒有取得任何進步。如果給這次疫情初期的應對打分的話,如當年應對薩斯一樣“不及格”。
外交關係委員會公共衛生專家黃嚴忠教授說:“分析一次疫情,把疫情分成不同的階段是有意義的。就1月20日前的政府回應而言,我不會對政府的回應給予高分,我想說,大概是等於F(不及格)。”
黃嚴忠表示,十多年前應對薩斯最初階段疫情時,政府的反應也是個F(不及格),“是一場失敗”。黃嚴忠說:“但在2003年4月中旬之後,他們採取了果斷措施,使得感染病例數字降了下來,並在2003年成功消滅了病毒。”
美國的微生物和免疫專家認為,最終消滅薩斯疫情取決於兩個因素。德克薩斯大學醫學系教授維尼特·馬納切利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第一是對染病活禽和牲畜的撲殺。他們確定了來源,停止了從動物到人類的傳染,並且實行了嚴格的檢疫程序。因此,將感染者隔離,確保醫護人員不會被感染和傳染給其他易受感染的患者,中止了2002至2003年爆發的疫情。”
馬納切利說,第二個因素是:薩斯爆發後,大多數情況下患者出現明顯症狀,病人感染後有症狀和體徵顯示。
而現在的武漢疫情令人擔憂的是,有些人可能已經被傳染了,他們可能是病毒攜帶者,但其症狀沒有其他人嚴重;所以他們可能不會去醫院診治,甚至是在自己都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傳播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