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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衛組織的武漢新冠病毒起源報告經過一再拖延,終於在星期二公諸於世。在新冠病毒起源問題上極為敏感的中國政府對調查結論進行了種種干預,甚至把世衛組織的獨立調查變成了中國與世衛組織聯合進行的一項研究項目,所以這份報告在發表之前也必須得到中方的同意。
不難理解,報告的結論基本符合外界預期,但留下許多未能解答的疑問:為什麼中國政府嚴控疫情源頭的調查?中國當局公佈的武漢病例為何與國際公認的數字有如此大的落差?中國疫苗為什麼至今沒有獲得世衛組織批准?中國防疫的“體制優勢”能否笑到最後?
旅美學者、獨立時評人虞平評論,疫情已經過去一年多,中國政府對調查又持敏感態度,現在再去追溯疫情的源頭,不太現實也並非當務之急。虞平引用埃博拉疫情為例子,認為疫情爆發之後,中國政府在防疫中是否履行了國際義務、如何敦促中國在今後正視自己的國際角色和法律責任,會是更重要的議題。
虞平說:“2014年,伊波拉在幾內亞、非洲幾個國家爆發的時候,當時是3月23日爆發第一例的時候,世界衛生組織就第一時間予以關注,世界衛生組織在這幾個國家是駐有常設機構的,當然在中國也是有常設機構的。可是在一周以內,國際衛生組織就已經派了第一個醫療隊進去。並且在兩週、三週以後,疫情就開始得到了緩和。這都是因為當地國家遵守了世界衛生組織的規則。特別是2005年,世界衛生組織吸取了中國SARS疫情的教訓以後,所頒布的《國際衛生規則》。這個《規則》裡要求,所有的國家都一體的要去對疫情不能隱瞞,而且主張國際合作。中國在這一點上,第一時間它並沒有這麼做。大家要注意,當世界衛生組織《規則》裡面的要求並不是說你要把你知道的疫情報告給世界衛生組織和其他國家。它要求的是,即使你不知道是什麼情況,也應當及時報導。因為這個國際合作才能夠起作用,因為不是所有國家單獨能解決這個問題,它是個全球性問題。但是中國顯然並沒有遵守這一規則。現在問題出在最後調查的版本變成了研究的版本,我覺得這更為荒唐。聯合國衛生組織要求的是各國有義務要配合、遵守、要和聯合國國際衛生組織這些常設機構進行合作,它不是一個善意的配合,而是法律上的義務。這也是為什麼有些國際法律專家認為中國應當受到國際法的追究,甚至有人提出要把中國訴諸聯合國常設法院,去追究它違反國際責任的這樣一個國際法責任。”
獨立學者、時評人吳強認為,中國政府隱瞞真實的武漢新冠死亡人數並不令人意外。中國式統計沒有真實數字,這背後是中國過去70年以來的“系統性腐敗”,同時也是武漢新冠病毒爆發的真正原因。
吳強說:“我複核了一下,去年有1000萬武漢人,可能疾病發生後900萬,但是現在按照1000萬人來計算的話,6.7%的抗體,就是假設他們都感染過,就是有75萬人曾經感染過。保守地如果按照4%的死亡率來計算,那麼武漢當時應該至少有3萬人死亡,但是中國官方公佈的數字是這個數字的五分之一、六分之一。僅僅是從這麼一個相對的比較客觀的、按照抗體來統計的,我們就能發現中國自己官方公佈的死亡數字和這麼一個比較保守的、科學計算出來的死亡有巨大的落差。那麼我相信在過去一年很多的統計當中,這種統計上的故意隱瞞,跟中國過去70多年無論是三年飢荒期間的死亡、還是經濟增長的數字、或者說是各地各種災害、包括一個公共交通事故死亡人是是10個人還是30個人以內,可能都有巨大的水分和誤差。這已經是系統性的一種'隱瞞'。我願意把它稱之為系統性的腐敗,一種數字的腐敗或者統計的腐敗,而且這腐敗我相信也是病毒在中國爆發根本的一個原因,這個才是中國武漢新冠病毒爆發真正的原因,系統性的一種腐敗。”
虞平認為,中國將尚未完成實驗程序的疫苗投入公眾,既不科學,也不負責任。何況中國在“休克”政策下,嚴格控制病毒的傳播,從而缺乏判斷疫苗是否有效的人群和條件。中國疫苗的科學性非常可疑。
虞平說:“中國在它的疫苗並沒有得到第三期實驗數據的情況下就急急忙忙給全民去打,這個決定在科學上是很大問題的,這也是為什麼在世界各國有那麼多疫苗,據說有將近百種疫苗在實驗,但是美國和西方國家以及世界衛生組織只批准了四種,到目前為止。剛剛最後批准的是強生的那個。美國的兩種輝瑞和麥當那,英國的阿斯利康,這四種。原因就在於它們是在第三期大規模的人群實驗中間印證過了,這是安全性需求。如果沒有這層安全保障的話,給人去接種是不負責任的做法。中國在去年疫情控制過程中採取的是舉世無雙的做法,這種做飯我們認為是一種休克做法,讓國家陷入一下子的停頓狀態,用物理的方法阻斷傳播。所以中國一下子也消滅了第三期大規模人群實驗的條件,所以中國第三期試驗的都是在疫情比較嚴重的國家進行的,比如說巴西,或者東南亞國家。這些數據到目前為止都不能完全印證這個疫苗非常有效。所以第一個問題我們要非常明確,中國政府這個時候大規模使用,這本身不科學,對於人群的不負責任。當然現在看起來似乎有效,並沒有多少人感染,這個要注意,中國現在不具備識別有效無效性的條件,因為中國已經通過休克做法讓全國沒有流行,所以到底是不流行本身導致大家沒有感染還是疫苗導致沒有感染?所以這個科學性是非常值得懷疑的。”
吳強評論在疫苗面前,中國政府的圍堵和休克的“制度性抗疫”已經過時。這種14世紀的公共衛生抗疫方式不僅耗費人力財力,而且也不能有效抵抗病毒的傳播。
吳強說:“北京實際上還是整個公共衛生的政府管制和治理思想是現代的,但是早期現代,病毒已經遠遠超過細菌的傳播方式。所以我們看到的是過時的防治方式,這種過時的防治方式和14世紀沒有多大區別。而且它用的是非醫學的、所謂'休克式'的,加上宣傳、公安,這兩種力量在做封城,把全國分為各個小區,嚴控的、斷絕流動的、封閉社會的方式。這完全是一種前現代的做法。現在結果已經看出來了。我不認為它是有效的,能夠對待病毒這種,比如艾滋病毒、埃博拉病毒、新冠病毒,這樣一種病毒的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