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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半前搶劫並殺害兩名南加大中國留學生的第二名被告博爾登,星期二被陪審團裁定兩項一級謀殺罪成立,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雨中行搶 留學生成槍下亡魂*
兩年前的四月十一日,20歲的布萊恩巴恩斯和十九歲的哈維爾博爾登在南加州大學外面的住宅區,看中了中國留學生瞿銘停在路邊的寶馬轎車,當時天色漆黑,下著大雨,瞿銘和女友吳穎坐在車內,他們都是南加大電機工程專業的研究生,同是23歲。
巴恩斯從駕駛座窗外開了兩槍,博爾登在另一邊的窗外。兩人搶走被害人的手機,然後逃離現場。被害人吳穎倒在車裡。瞿銘掙扎到公寓門口求救,兩人都因傷重身亡。
巴恩斯和博爾登一個多月後被捕起訴。巴恩斯今年二月就兩項一級謀殺罪認罪,並承認開槍。他被判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目前在州立監獄服刑。
*兩人犯案 一人已判無期 *
博爾登的正式審判進行了六天,上周四結束,12人陪審團周五開始審議,星期一下午就做出了有罪決議。
在審判期間,檢察官埃克曼對陪審員指出,本案的罪證如山。他表示,兩名研究生在汽車裡,是無助的被害人,也是吸引人的目標。他還說,博爾登和他的朋友巴恩斯用手機互通聲息,從車後上前,根本就是突擊了兩個被害人。
*被告律師堅稱證詞不實*
博爾登的辯護律師戈德曼則把槍擊案稱做一個可怖的事件,然而他堅持博爾登並沒有罪。戈德曼說,博爾登被捕以後,在警方一小時的詰問過程中,他徹底否認自己涉及兇案。但在警察表示他可能會面臨死刑後,他嚇的驚慌失措,把槍擊細節告訴警察,而這些細節跟後來的證詞以及證據都完全不一致。
然而,檢察官向陪審團指出,博爾登在警方把博爾登和巴恩斯在案發當時身在現場附近的手機通話記錄給博爾登過目後,博爾登承認了謀殺,他的證詞記錄在案。
關於通話記錄,戈德曼則指出,博爾登的電話是在那個地區,但並不表示他就在寶馬汽車旁邊。
*檢方列舉錄音錄像證據*
檢察官在審判期間播放了博爾登在拘留所向臥底線民形容瞿銘汽車的錄像和錄音。博爾登說,那輛寶馬是新的,藍色的。他還說,他目睹巴恩斯開槍射殺兩個學生。辯護律師則強調博爾登根本不在案發現場,他因為害怕那個粗壯的線民,才根據媒體報道和當初和巴恩斯的對話,來編造故事。戈德曼要求陪審團推翻對博爾登所有的起訴罪名。
檢察官則反駁說,博爾登沒有編造任何案情,而且在證詞中提供了讓人痛苦的細節。他用罪證如山形容了博爾登的罪狀。
*老賬新賬一起算 罪名都成立*
博爾登在南加大的槍殺案之前兩個月,還涉嫌在南加大附近開槍射擊一個男子頭部,造成永久性的腦部傷害,他還打傷了另一名女子的腿部,他被控企圖謀殺和槍械攻擊罪,陪審團也裁決罪名成立。
*下月七日正式宣判*
博爾登的母親在有罪裁決宣讀之後,哭了起來,她在庭外拒絕接受採訪。被害人瞿銘和吳穎的親人沒有出席,然而在巴恩斯的審判期間,瞿銘的父親曾要求判處巴恩斯死刑。他告訴陪審團,他和他的妻子每天晚上哭醒過來,還夢到兒子滿身鮮血。他要求兇手一命抵一命。
博爾登案的檢察官也沒有要求對博爾登求處死刑,博爾登可能面臨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博爾登的宣判日期定在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