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專家論台灣關係法

  • 鍾辰芳

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薄瑞光。(美國之音鍾辰芳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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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中專家論台灣關係法

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薄瑞光(Raymond Burghardt),近日在華盛頓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就美國對台政策重申,美國35年前對台安全作出的安全保證依舊不變。

薄瑞光說,面對中國對台威脅持續增加,台灣必須有足夠能力應對潛在的脅迫和侵犯,美國會持續依據台灣關係法提供必要軍備,也會協助台灣參與國際組織,並在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維持與台灣的緊密關係,讓台灣更有信心與中國交流。

“經濟自主和自我防衛能力、國際尊嚴一樣,都是讓台灣有信心加强两岸關係的重要因素。”

美國馬里蘭大學訪問學者、廈門大學台灣研究所教授李鵬,(美國之音鐘辰芳拍攝)


不過,美國馬里蘭大學訪問學者、廈門大學台灣研究所教授李鵬說,美國政府往往在提到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時都會表示,這個政策是依據美中3個聯合公報與台灣關係法,但中國政府從一開始就反對台灣關係法,認為這個法律是在干涉中國內政、阻撓中國統一。

李鵬說,對中國而言,美國對台軍售只是讓台灣有信心“對中國說不”,而不是給台灣信心去面對與中國的政治分歧。


“美國祇是告訴台灣人民,如果你不想和中國大陸對話,你可以有信心對他們說不,但美國並沒有給台灣信心去和中國對話,這是一個問題。如果美國真的認為台灣人民可以從美國得到信心,他們就應該告訴台灣人民:'你們可以勇敢地去和中國對話,如果他們只是要威脅你們或對你們不利,那麼美國會站在後面支持你們。'”

美國里根總統曾經在1982年對台灣作出六項保證,其中包括美國不會修改台灣關係法和不會在中國與台灣之間調停。

國務院亞太助卿拉塞爾(Danny Russel)4月份在參議院一個台灣關係法的聽證會上表示,美國對台灣的作為是基於“一個中國”政策、3個聯合公報以及台灣關係法。關於“六項保證”的部分,拉塞爾表示,美國嚴肅看待六項保證,它是美國擬定實際政策的重要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