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美國聯邦法官裁決,要求必須在飛機和其它公共交通系統戴口罩的規定是違法的。這項裁決推翻了拜登行政當局的一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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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4月18日),位於佛羅里達州坦帕的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凱瑟琳·金伯爾·米澤勒(Kathryn Kimball Mizelle)說,衛生官員發布口罩令是超越了他們的權限。
這位法官說,疾控控制與預防中心(CDC)在發布口罩令時未能恰當說明其決定的理由,也沒有遵守程序。
本月早些時候,疾控中心把公交系統的口罩令延續到5月3日。衛生官員說,他們需要時間來評估新冠病毒奧密克戎BA.2變種的影響程度。這種毒株在美國部分地區造成了感染病例的增加。
當局最早在2021年發布了必須戴口罩的指令,口罩令涵蓋飛機、火車、公交樞紐、出租車與共乘服務車。
米澤勒是由前總統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任命的。針對口罩令的訴訟是一個名為“健康自由捍衛基金”( Health Freedom Defense Fund)的組織去年在佛羅里達州提起的。
數月來,航空公司也遊說聯邦官員終止口罩令,他們爭辯說,飛機內先進的過濾系統使班機上不大可能傳播新冠病毒。
行政當局的一名高級官員星期一在法官作出這項裁決後說,各機構正在審議這項裁決並評估今後可能採取的步驟。
這位官員還說:“今天的法庭裁決意味著疾控中心的公共交通運輸口罩令此刻不再有效”,因此,運輸安全局(TSA)此刻將不再執行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交樞紐必須使用口罩的規定。
這位官員說:“疾控中心建議人們在室內公交環境中繼續戴口罩。”
(美國之音駐白宮記者維達庫斯瓦拉對本文亦有貢獻。本文參考了美聯社與路透社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