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記者被緬甸軍政府法庭判處11年監禁

美國記者丹尼∙芬斯特在緬甸最大城市仰光。(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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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記者被緬甸軍政府法庭判處11年監禁

緬甸軍政府的一個法庭星期五(11月12日)以非法集會結社、煽動他人反軍政府以及違反簽證規定的罪名,判處在緬甸獨立網絡媒體《緬甸前沿》擔任記者和執行主編的美國記者丹尼∙芬斯特(Danny Fenster)有期徒刑11年。

現年37歲的芬斯特是底特律人,他所任職的《緬甸前沿》經常報導緬甸的時事、商貿和政治。芬斯特今年5月24日準備離開緬甸時,在仰光國際機場被緬甸軍政府逮捕,並被拒絕交保,一直關押在仰光臭名昭著的音山監獄中。

“前沿的每一個人都對這項判決感到失望和沮喪,”《緬甸前沿》在一份聲明中表示。

“我們就是希望看到丹尼儘早獲釋,讓他回家與家人團聚。”

丹尼的支持者穿著呼籲釋放丹尼的T恤衫。

芬斯特的律師丹佐昂(Than Zaw Aung)表示,芬斯特尚未決定是否要對這項判決提出上訴。丹佐昂星期三向媒體透露,在星期二舉行的一場聽證會上,檢方依據緬甸《刑事訴訟法》第124條a款和《反恐法》第50條a款追加了對芬斯特兩項新的指控,分別是“煽動暴亂”和“恐怖主義”。煽動暴亂罪名的最高量刑為20年監禁,但恐怖主義罪名的最高量刑則是終身監禁。丹佐昂擔心,緬甸軍政府有可能追加判處芬斯特終身監禁。

緬甸軍方今年2月1日發動政變,推翻昂山素姬(Aung San Suu Kyi)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NLD)政府。軍政府在政變之後,面對此起彼伏的民眾抗議示威,曾以吊銷媒體執照、突襲報社以及抓捕記者等辦法控制輿論。包括芬斯特在內,大約有100位記者被軍政府逮捕。不過目前仍然在押的記者大約只有30人左右。

法新社引述緬甸國內監督團體的統計報導說,緬甸軍政府發動政變後,在鎮壓抗議示威的過程中,有超過1200人被安全部隊殺害。

由於軍政府的軍事法庭都設在監獄內,而且公眾、記者以及相關使領館官員都不讓出庭旁聽,因此有關芬斯特為什麼被抓、以及他的涉案細節目前外界仍不得而知。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行動副主任哈明玉(Ming Yu Hah)表示,芬斯特的案子從一開始就疑點重重,而判決的結果更應受到譴責。

“丹尼從一開始就不應該被逮捕,而將他合併判處11年徒刑則顯示緬甸當局為了表明不尊重獨立媒體而願意走多遠,”哈明玉說。

法新社引述緬甸危機組織資深顧問理查德∙霍塞(Richard Horsey)的話說,這一判決“令人憤怒”。

“這不僅是對國際記者發出的信號,而且也是告訴緬甸的記者,客觀報導緬甸局勢有可能讓他們被監禁很多很多年,”霍塞告訴法新社。

霍塞透露,美國外交官正在為芬斯特獲釋而努力。“這將通過外交管道獲得解決,只是希望能盡快。”

“不過很顯然,這一判決對美國的努力而言是一個挫敗,”他說。

美國前能源部長和駐聯合國大使比爾∙理查森(Bill Richardson)幾天前曾在緬甸首都內比都會晤緬甸軍政府首腦敏昂萊。理查森表示,美國國務院特別關照他在緬甸訪問期間不要談論芬斯特的案子,但是沒有對此作任何解釋。理查森一直被外界視為人質談判的高手。

芬斯特被捕後,他在美國的家人一直千方百計對他施以援手,不僅呼籲緬甸軍政府立即釋放芬斯特,而且一再要求拜登政府和美國國務院出手營救芬斯特出獄。

美國副國務卿謝爾曼(Wendy Sherman)和國務院發言人普賴斯(Ned Price)也曾公開呼籲緬甸軍政府盡快釋放芬斯特。

芬斯特的家人今年8月在跟媒體的一次電話會議中透露,芬斯特曾在監獄中感染新冠肺炎。而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賴斯(Ned Price)本週一透露,美國領事官員最後一次與芬斯特通電話是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