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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了一項議案,將讓首都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成為美國第51個州。這部議案被送交參議院審議。
這項議案的發起人是華盛頓市的眾議院代表埃莉諾·福爾摩斯·諾頓(Eleanor Holmes Norton),名實相符地被編號為《眾議院第51議案》(House Bill 51)。這項議案完全按黨派劃線,以216票對208票獲得通過。
眾議院也曾在2020年通過了讓華盛頓市成為州的議案,但是議案在當時由共和黨人主控的參議院無疾而終。在新一屆參議院成為多數黨領袖的查克·舒默(Chuck Shumer)保證至少讓這部議案在參議院的一個委員會得到審議。
國會共和黨人堅決反對這部議案,稱這是民主黨人“抓權”,因為首都絕大多數居民支持民主黨,這可能會增加民主黨人在國會的席位。
1790年,美國在馬里蘭州和弗吉尼亞州之間的一處未開發土地上設立了哥倫比亞特區,後來曾在短暫的時間內被稱為“聯邦城”。居民最初獲准在馬里蘭或弗吉尼亞投票。
但是,美國國會1800年遷入新的國會大廈,隨後通過了《1801年哥倫比亞特區組織法》(District of Columbia Organic Act of 1801),剝奪了哥倫比亞特區居民在所有聯邦選舉中的投票權,包括選舉美國總統的權利,並給予國會監管這座城市的權力。 1961年,首都居民被給予選舉總統的投票權。
首都華盛頓目前的居民有70多萬人,人數超過懷俄明州和佛蒙特州,但他們在國會沒有投票權。哥倫比亞特區在眾議院的代表諾頓可以在委員會內投票,但在全院最後通過某項議案階段沒有表決權。
按照她的方案,包括國會大廈、白宮和聯邦辦公大樓在內的地段將成為“聯邦區”(federal district),城市的其餘地段將成為“華盛頓州,道格拉斯共同體”( State of Washington, Douglass Commonwealth) ,部分命名來源是前奴隸、廢奴主義者和投票權倡導者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
在讓首都華盛頓市升格為州的議案通過後,諾頓發表新聞稿說,這項議案是歷史性的。她提到,民調顯示54%的美國人支持這項議案。
眾議院共和黨人出於憲法理由而反對這項措施,保守派證人爭辯說,只憑一部法案是不能給予某地以州的地位的,必須要修憲。
在參議院,民主黨人只有一席多數,由於參議院有某參議員只需表示要展開冗長辯論就可以阻礙某法案進程的規則,這部議案需要得到至少八名共和黨人的支持。
並不是所有的參議院民主黨人都已表示將支持這部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