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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家情報總監剛剛發表一份報告說,各情報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辦事,不會特別針對華裔美國人收集情報,但提出了四項建議,以確保在情報工作中包括華裔美國人在內的所有美國人的隱私權、公民自由和公民權得到充分保護。
報告說,美國情報部門不僅有法律責任保護所有美國人的隱私權、公民自由和公民權,也深切地致力於在保護國家安全的同時為弘揚美國的價值做出榜樣,這些價值包括平等和公平對待每個種族和民族。
這份報告發表在美國慶祝亞太裔美國人傳統月的五月。包括美國國會議員在內的一些亞裔人士說,亞太裔人士在一些領域繼續受到歧視。
國家情報總監的這份報告說,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美國展開了具有攻擊性的情報收集努力並威脅到美國的國家安全,但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的不是中國人民,更不是華裔美國人。
報告說,美國情報部門認為,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錯誤地聲稱華裔人士應該效忠中國,但是人種或族群並非中國政府招募情報人員的主要條件,更重要的條件是潛在的招募對像是否接觸到情報、在多大程度上願意被中國情報部門募用;中國情報部門瞄準的潛在招募對像是美國商人、退休的政府官員、學生、學術人士、科學家和遊客,不管這些人屬於什麼人種或族裔。
即便如此,國家情報總監在報告中列出了四項建議,進一步確保美國情報部門在反諜行動中確保包括華裔美國人在內的所有美國人的隱私權、公民自由和公民權得到充分保護,包括加強情報收集人員和安全背景調查人員的培訓,強調禁止基於人種或族裔的情報收集和相關安全行動,並針對各族裔在應聘時經歷的安全背景調查的時間和結果作出統計並公開統計結果。
美國國會通過的2020年國家國防授權法規定,國家情報總監必須向國會報告,美國情報部門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採取的行動如何影響華裔美國人的隱私和公民自由。 2021年的情報授權法則規定國家情報總監必須每年向國會做出相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