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倡導人士:不該被美國抗議中的少數亂象掩蓋抗議的意義

  • 美國之音

示威者聚集在馬丁路德金紀念園,抗議喬治·弗洛伊德之死。(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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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倡導人士:不該被美國抗議中的少數亂象掩蓋抗議的意義

明尼阿波利斯市一名非洲裔男子在被白人警察拘捕時死亡引發的抗議活動還在繼續。權利倡導人士表示,這場聲勢浩大的抗議中雖然出現了一些亂象,但不應以此掩蓋抗議的意義和美國憲法所賦予人民的集會與結社自由的價值。

明尼阿波利斯市一名白人警察5月25日在街頭拘捕一名非洲裔男子時將其面朝下按在地上並將膝蓋壓在其頸部長達8分多鐘。期間這位名叫喬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的非洲裔男子多次呼求“我不能呼吸了”,但並未獲得理睬。他隨後在送醫後被宣告死亡。這一過程被路人拍了下來並將視頻上傳到網上,隨即引發了軒然大波,抗議警察暴力和種族不公的遊行示威活動迅速席捲全美50個州、超過430個城市,並在持續了一周多之後仍未平息。

向政府抗議是“寫在這個國家的DNA裡的”

憲法第一修正案研究者、自由論壇研究所總裁兼首席運營官吉恩·波利辛斯基(Gene Policinski)認為,這反應了美國的傳統,向政府抗議和對不公正的事情表達異議是“寫在這個國家的DNA裡的”。

波利辛斯基對美國之音說:“這非常符合美國的一個普遍趨勢,那就是當我們的國家出現嚴重問題時,我們有大聲疾呼的衝動,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的保護給予我們力量,也賦予了我們以集會和請願來要求政府做出改變的權利。如果你回到一開始的波士頓傾茶事件,到殖民時期的抗議活動,再到現在仍在繼續的對奴隸制和少數族裔的權利以及婦女權利的討論,再到越南戰爭,“佔領華爾街”運動,茶黨。美國人有這個傳統,就是當他們認為他們的政府是錯的,或者認為我們的社會是錯誤的,他們會公開表達看法。現在的抗議就屬於這個傳統。”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了人民和平集會和抗議請願的權利,這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當局不能以抗議內容為由阻止或乾涉抗議活動。

在美國歷史上,曾有多次抗議活動引發了歷史性的重大變革,推動了社會進步,比如1917年的婦女爭取投票權抗議,促進了1920年憲法第19修正案的通過,婦女因此獲得了投票權;1963年由馬丁·路德·金領導的“為工作和自由向華盛頓進軍“大遊行,推動了1964年《民權法案》和1965年《投票權法案》的通過,並掀起了整個1960年代的民權運動。

弗洛伊德之死引發的抗議已經點燃了近幾十年來規模最大的一次對於種族平等、司法系統改革等問題的全美大討論。將膝蓋壓在弗洛依德脖子上的白人警察德里克·肖文(Derek Chauvin)此前面臨的三級謀殺和過失殺人指控已經提升到了二級謀殺指控,另外三位涉事的警察也均被起訴。科羅拉多、加利福尼亞等一些州的立法者已經在考慮頒布旨在改革警察操作規範和系統性不平等的法律。

暴力行為只佔少數

與此同時,抗議活動中也出現了打砸搶商店、焚燒建築物、襲擊警察等暴力事件,警察在與抗議者對峙期間有時也被指責有過度使用武力的現象。吉恩·波利辛斯基認為,和參與抗議的總人數相比,參與暴力行為的人數只佔非常小的比例,而且絕大多數的警察在維護抗議現場安全時是克制的,過激行為也只佔少數,只不過,無論是抗議者還是警察的過激行為都更容易因為它的“戲劇性”而獲得更多的關注,但這些事情不應該掩蓋住“我們正在進行幾十年來最重要的一次關於種族平等問題的大討論”的事實。

波利辛斯基說:“我覺得,對報導來說很重要的一點是要指出,儘管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我們不能否認它,我們也不應該否認,不應該假裝沒發生,我們必須要解決它,但同時,還有幾十萬的人在和平抗議,有警察在和抗議者對話,警察說'我明白你們的訴求,你們完全是正確的,我們也對那些侵犯民權的警察不滿' 。因此,我只能希望全世界在關注那些少數的暴力行為所帶來的戲劇性畫面的同時也能看到這些。”

捍衛人民抗議權和維護秩序與安全的平衡

分析人士指出,避免在大規模的抗議示威活動中出現混亂是一件非常具有挑戰性的事情,一方面因為抗議者人數眾多,且情緒激動,難以預測,相當一部分人還對警察存在敵視,這樣的氛圍是“易燃”的;另一方面,抗議者的組成很複雜,其中有激進分子,認為只有使用過激手段才能引起真正的注意,從而讓自己的聲音被聽到;還有趁亂打劫的人,想藉著抗議活動發洩情緒或搶奪商品等。這使得美國歷史上多次大規模的抗議活動在不同程度上演變成了騷亂,比如,1967年的底特律騷亂造成43人死亡,342人受傷,近1400座建築被焚毀,1968年馬丁·路德·金遭受刺殺後,美國全國發生了近140起暴力抗議,還有1992年的洛杉磯騷亂造成63人死亡,2383人受傷,12000多人被捕等等。

在首都華盛頓近郊馬里蘭州洛克維爾市舉行的反警察暴力集會上,警察負責人與抗議者友好合影。(2020年6月5日)

法律專家強調,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只保護“和平”抗議的權力,而暴力抗議並不受法律保護。執法人員在抗議活動的現場同時兼具捍衛人民的抗議權和維護秩序與安全雙重職責。在這二者之間尋找平衡對執法人員來說是一個困難但重要的問題,而美國警方也在從歷史中學習和改善。

威廉瑪麗法學院教授蒂莫西·齊克(Timothy Zick)對美國之音說:“警方的戰術已經進行了改革。在過去的幾十年裡,美國有不同的警察模式。如果你回顧到20世紀60年代,有一種社會科學家稱之為武力升級的模式。正如它的名稱所暗示的,這是一種針對抗議者的咄咄逼人、不斷升級的策略。警察不會努力去跟抗議者講道理,只展示武力,然後就使用暴力。如今大多數警察已經從那種模式變為了更像是管理型的模式,他們會提前與抗議者對話,試圖理解抗議者想要達到什麼目的,他們想在哪裡抗議,並以這種方式管理不同意見。”

不過,蒂莫西·齊克認為,美國警方從歷史中汲取的教訓依舊不足,且自2011年911事件後又有回彈,尚需通過這次的抗議活動來進一步審視和改變其行為模式。

在近日的抗議活動中,有警察加入到抗議者的隊伍中一起遊行,也有警察和抗議者一起單膝跪地,表達悼念和抗議。這些舉措有效團結了雙方,也在和平抗議即將向暴力抗議轉變的一觸即發的時刻及時緩和了局勢。

但警察在與抗議者的對峙中被指過度使用武力的事件依舊存在,其中一些正在被追責。警察的不當行為往往是由抗議者或路人用手機拍下,曝光後引發輿論關注,並成為追責的證據。美國法律規定,警察不能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要求錄像者把手機給他們或者強行沒收。分析人士指出,這體現出言論自由所帶給人民的保護。

抗議的背後是言論自由的價值

美國的抗議活動也受到了全世界範圍的廣泛關注,許多中國媒體將焦點集中在抗議活動的亂像上,以“騷亂”這個單一視角來審視美國正在發生的事情和它背後的意義。對此,華盛頓智庫威爾遜國際學者中心基辛格中美關係研究所主任戴博(Robert Daly)認為,美國人對“亂”的理解和中國人不一樣。

他對美國之音說:“一般來講他們(中國人)是很怕亂的。在國內,很多中國人覺得他們面臨一個二元化的選擇——或者是共產黨專政之下享受穩定和逐步的經濟發展,或者是天下大亂,他們覺得是個二元化的選擇,美國人覺得這不是個二元化的選擇,我們對'亂'的定義和概念跟(中國)國內不一樣,我們可以眼見更多的亂,我們不怕。”

戴博表示,美國的抗議活動是美國人民自由辯論和探討社會問題的體現,美國人民珍視言論自由的價值。

他說:“中國人一邊來講是看到美國的亂,還看到美國的種族歧視,幾百年美國還沒有解決這個問題。這個是事實,冷戰的時候,中國共產黨和蘇聯沒有錯過一次機會,來提醒他們的人民美國有種族歧視的難題,他們也說美國很虛偽,我們大談特談公正、平等、正義,但我們對所有的弱勢群體還是缺乏政府應該有的同情和照顧,這是事實,這不是個完美的社會。可是我希望中國人民也會看到美國是自由的辯論和探討美國的這些非常大的、歷來的毛病。我並不是說美國是完美的,美國沒有犯錯誤,沒有做不公正的事情,但最起碼所有的美國人都珍惜他們的言論自由,他們討論這些問題的能力。包括左派和右派,他們不同意很多事情,但是他們都珍惜他們的言論自由。這樣最起碼我們都可以論證我們的觀點,都可以說服對方,這樣美國可以更有效地當它自己的心理醫生。”

第一修正案倡導者波利辛斯基表示,美國的建國者們充滿信心地認為,如果人們能在沒有政府阻礙的情況下彼此交流,就能解決他們的問題。但歷史也證明,抗議、發聲未必會立即凝聚廣泛共識並產生果效,還需要不斷奮鬥與磨合。他說:“我們的歷史表示,有了第一修正案中的自由,我們的國家會更傾向於正義,傾向於公平,傾向於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