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最高法院將在星期一(12月2日)開庭審理其歷史上最大的案件,並開始兩個星期的聽證,以確定世界各國應依法採取哪些措施應對氣候變化,並幫助脆弱國家應對其毀滅性影響。
由於擔心自己可能被不斷上升的海水淹沒,經過一些島國多年的遊說,去年聯合國大會要求國際法院就「各國在氣候變遷方面的義務」發表意見。
太平洋島國瓦努阿圖法律團隊負責人瑪格麗塔·韋韋林克-辛格(Margaretha Wewerinke-Singh)對美聯社說,“我們希望法庭確認破壞氣候的行為是違法的。”
截至2023年的十年中,全球海平面平均上升約4.3 厘米,太平洋部分地區上升較多。由於化石燃料的燃燒,全球氣溫自工業化前時代以來也上升了1.3 攝氏度。
瓦努阿圖是推動國際法律幹預氣候危機的一群小國之一。
瓦努阿圖氣候變化特使拉爾夫·雷根瓦努(Ralph Regenvanu)在聽證前對記者說,“我們生活在氣候變遷影響的前線。我們目睹了我們的土地、生計、文化和人權遭到破壞。”
法院的任何裁決都不具約束力,無法直接迫使富裕國家採取行動幫助陷入困境的國家。但它不僅僅是一個強有力的象徵,因為它可以作為其它法律行動的基礎,包括國內訴訟。
倡導團體星期日將在聽證前召集世界各地的環保組織。首先提出要求諮詢意見想法的太平洋島嶼學生抗擊氣候變遷組織(Pacific Islands Students Fighting Climate Change)與世界青年氣候正義組織(World Youth for Climate Justice)計劃在下午舉行演講、音樂和討論。
設在海牙的國際法院將從星期一開始在兩星期內聽取99個國家和十多個政府間組織的證詞。這是這家機構近80年歷史上規模最大的聽證。
上個月在聯合國年度氣候會議上,各國就富裕國家如何在氣候災難面前支持貧窮國家達成協議。富裕國家已同意在2035年前每年至少籌集3,000億美元,但總額仍低於專家和受威脅國家所說所需的1.3兆美元。
太平洋島嶼學生對抗氣候變遷組織的維沙爾·普拉薩德(Vishal Prasad)在簡報會上對記者說,「對我們這一代和太平洋島嶼國家來說,氣候危機是一個生存威脅。這是一個關乎生存的事情,而世界最大的經濟體並沒有認真對待這場
危機。如果政府的行為或不作為嚴重損害了氣候和環境,將面臨哪些法律後果?
第二個問題涉及可能受氣候變遷影響最嚴重的「小島發展中國家」和受到氣候變遷不利影響的「當代和後代成員」。
聯合國氣候變遷機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在聽證會之前甚至向法官們介紹了全球氣溫上升的科學原則。
全球各地先前做出了一些裁決,要求各國政府加緊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聯合國海事法庭5月裁定,碳排放屬於海洋污染,各國必須採取措施適應並減輕其不利影響。
此前一個月,歐洲最高人權法院說,各國必須更好地保護其人民免受氣候變遷的影響,這項里程碑式的判決可能會對整個歐洲大陸產生影響。
國際法院東道國荷蘭2015年做出歷史性裁決,稱保護公民免受氣候變遷潛在的災難性影響是一項人權,政府有義務保護其公民。荷蘭最高法院在2019年維持了這項判決。
(本文依據了美聯社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