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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理事會7月1日通過一項決議草案,這項草案將進一步保證互聯網自由以及人們在互聯網上享有與現實生活中相同的權利。這被互聯網活動人士視為一次重大的勝利。中俄試圖修改,未能成功。
這項名為《互聯網上推動、保護及享有人權》的決議草案(A/HRC/32/L.20 The promotion, protection and enjoyment of human rights on the Internet) 由巴西、尼日利亞、瑞典、突尼斯、土耳其和美國聯合提出。
決議中表示“人們在線上必須能夠享有與線下相同的權利”。決議中說:國家必須“克制和停止任何阻止和干擾在互聯網上傳播信息的行為。這包括在任何時候關閉全部或部分互聯網,特別是在人們急需獲取信息的情況下,例如選舉期間或是恐怖襲擊之後。”
這並不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一次通過有關互聯網權利的決議。但是本次決議草案更側重於建立一個公開的互聯網以達成發展目標,並且譴責任何阻止人們在網上表達自己意見的行為。
中國與俄羅斯兩個國家對決議提出了四項修正案以求弱化決議中的用詞,但均遭到提案國否決。中俄兩國因實行互聯網內容審查及懲罰在網上和平發表反政府言論的人而受到國際社會的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