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宣判12港人偷渡案 最重3年徒刑、2名未成年者移交港警

  • 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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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深圳市鹽田人民法院星期三(12月30日)就12港人偷渡案進行宣判,判處刑期從7個月到3年不等,但是不包括2名未成年者。12港人偷渡案相關人士被送中之後,長期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28日下午法院開庭審訊時,全數認罪。至於2名未成年港人黃臨福及廖子文,獲檢察機關不起訴處分,隨後被移交香港警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