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國豪遇襲案”3名示威者被判入獄 泛民大抓捕胡志偉暫未獲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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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時報旗下記者付國豪2019年8月在香港機場遇襲

香港區域法院法官本週五(1月8日)就中國官媒環球時報旗下記者付國豪2019年8月在香港機場遇襲一案做出判決,3名被告被判入獄4年3個月至5年半不等。

據香港媒體報導,“付國豪遇襲案”涉案包括3男1女,其中兩名男子賴雲龍、何家樂被判“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害”和“參與暴動”兩罪成立,女被告畢慧芬三項罪成,分別為非法禁錮、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害、參與暴動。

另一名男性被告黃逸豪稍早被裁定兩項罪名不成立,因為他在法院收集到的視頻證據中佩戴遮住全臉的面罩,因無法確定其身份,導致法官不能對他作出判決。

區域法官李慶年於本週三(1月6日)裁定其中3人罪名成立並在今日宣判,其中賴雲龍被判入獄5年3個月,何家樂被判監5年6個月,畢慧芬被判監禁4年3個月。其中畢慧芬有“佔旺女村長”之稱,她此前就因曾參與2016年旺角騷亂而被判暴動罪成入獄。

據悉,區域法官李慶年今早在庭上表示對此案只會考慮法律及證據,不會摻雜政治因素。李慶年稱,被告對當事人做出的行為十分瘋狂並且極具侮辱性和侵略性,該事件有損香港和平示威之都的聲譽。

“付國豪遇襲案”發生於2019年8月13日晚,大批示威者響應反送中運動“和你飛”的號召,在香港國際機場集會示威,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抵達現場進行採訪並近距離拍攝示威者。

期間示威者懷疑付國豪的記者身份,要求其出示記者證,但付國豪未予理會並逃跑。隨後付國豪便被3名被告拖至行李車上,用塑料拉鍊束縛住,並用激光筆等強光照射他。期間付國豪曾遭人毆打,身上物品被全數搜走。

示威者當時表示,他們搜查了付國豪的包,發現一件標有“我愛香港警察”標語的短袖,於是便襲擊了他。

事件發生後,環球時報主編胡錫進曾在微博表示,付國豪受僱於旗下的“環球網”,他沒有記者證是因為在中國大陸獲得記者證需要走審批程序,時間較長,很多前線媒體工作者都沒有記者證。

另外,香港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等55名泛民主派人士在1月6日先後被香港警方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逮捕。截至今日,被捕人士陸續獲准保釋外出,但胡志偉疑因違反去年底的一項保釋條件,仍被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