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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家法院週一(5月29 日)開始審判13名涉嫌在2019年沖擊並佔領香港立法會大樓的人士,其中7人承認暴動罪,包括前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孫曉嵐。
香港自2019年掀起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當時數百萬人上街遊行,共逾萬人遭當局逮捕。2019年7月1日爆發“香港七一沖突”,當日數百名示威者包圍立法會大樓10多個小時後,晚間闖入並佔領立法會大樓長達3小時,撤除大樓外中國國旗、塗黑香港區徽,並展示港英旗。
這是自1997年香港移交中國以來,受北京支持的港府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事後14人被控暴動等罪名,其中13人的案件週一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13人中包含因涉及泛民初選案而正被還押的劉颕匡、藝人王宗堯、前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孫曉嵐。
其中7人承認暴動罪,包括劉颕匡和孫曉嵐,暫定7月28日處理求情及判刑,另外王宗堯則否認暴動罪,但承認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他將連同其他不認罪被告開始受審,預期審44日。
據香港《公安條例》第19條規定,任何人參與暴動,即犯暴動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
孫曉嵐(Althea Suen)週一開審前在臉書發文表示,“身為運動較早期就已經被捕檢控的人,一開初我還是戰意高昂,打算放手一搏,但這幾年政治上的變更、公民社會的萎縮和執法、立法、司法機關墮落的速度是始料不及,客觀環境條件上的限制和個人承受能力的退步,令我在最後的時間對審訊時可作的抗爭有所動搖。”
孫曉嵐說:“我承認我的無能,我未能在法庭這個平台敘述出七一立法會案的本質和抗爭者的不同面貌,更要懦弱地接受威權一方的妄言誹謗。這是我最感到抱歉和難過的。”
最後她表示:“我由始至終都沒有為爭取自由、公義、民主而後悔。2023年,我在香港,身在牢獄,但我的思想仍然自由。”
2020年,北京在香港實施“港版國安法”,禁止大多數異議並鎮壓民主運動,有近2900人因與抗議活動有關的指控而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