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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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泰國法院裁定一名澳大利亞記者莫里森及其泰國同事楚綈瑪無罪,他們被控在報導泰國海軍涉及人口走私活動時犯有誹謗罪。2013年,莫里森和楚綈瑪在泰國一個英文網站上發表這篇文章後被提出起訴,如被判有罪,最高刑期為七年監禁。
法庭做出判決後,莫里森向美國之音表示,他對自己被判無罪感到高興,並表示這對泰國和新聞自由也是一件好事。
莫里森和楚綈瑪在文章中引用了一篇獲得普立茲獎的路透社新聞報導,該報導指控泰國海軍收取賄賂後,或幫助從緬甸私運羅興亞穆斯林,或對這種活動置之不理。
人權觀察亞洲部副主任羅伯遜說,這一判決是泰國獨立自由傳媒的巨大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