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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駐美代表處取得美國國務院核發的新式車牌,美國國務院外國代表團辦公室(Office of Foreign Mission)新核發的以“E”字母開頭的車牌,樣式與其他發給外國使領館、外國機構和外交人員的車牌一致。
中央社報道說,這是美台斷交36年後,“中華民國駐美官員終於能比照世界其他各國的外交人員,享有同等待遇。”
台灣外交部發言人高安25日在台北對媒體表示,近年來美台之間的溝通互信持續深化,雙方派駐人員的特權及豁免待遇也得到務實改善,依據美台2013年簽署的《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Agreement on Privileges, Exemptions and Immunities),台灣取得美國國務院核發新式車牌,這有助於強化台灣駐美機構執行公務,也有助於美國各地執法人員進行辨識,對美台關係的正面發展,外交部表示歡迎。
台灣中國時報25日刊登的一張照片,顯示一輛停在台灣駐美代表處門口的公務車,掛著“EAB0001”的新車牌。
台灣外交部一名官員告訴美國之音,自年初至今駐美代表處已有20輛公務車換新車牌,其他還在陸續申辦中。
依據美國國務院外國代表團辦公室在其網站上公告,國務院外交人員機動車輛辦公室(Diplomatic Motor Vehicle Office)自2014年12月開始,在現有的“D”外交官(Diplomat)、“C”領事館人員(Consul)、“S”僱員(Staff)及“A”美洲國際組織(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車牌之外,開始核發新的E字頭車牌。
國務院公告上並未說明“E”字母代表的意義,不過根據國務院公告的樣本,E車牌的樣式與其他發給外國使領館、外國機構和外交人員的車牌一致,上方有一條明顯的弧型紅槓,底色是淺藍色,左上角有國務院的院徽,右上角是OFM字樣,下方則是注明由國務院核發及擁有。
不同於其他字母開頭的車牌在弧型紅槓上加注外交官、領事人員或美洲國際組織的字樣,台灣駐美代表處所掛的E車牌,其弧型紅槓上沒有寫字。
台灣駐美代表處原來的車牌附有梅花圖形、注有“外國機構”(Foreign Organization)和“TPE”字樣。
除了公告新式E車牌外,國務院外國代表團辦公室網站上同時也公告了美國在台協會及台灣駐美代表處、台灣駐美辦事處工作人員新的識別證,對不同身份人員的刑事豁免權作出明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