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拒收引爆修例風波嫌犯 稱‘自願自首’背後有‘政治操作’

  • 美國之音

台灣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在記者會上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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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拒收引爆修例風波嫌犯 稱‘自願自首’背後有‘政治操作’

台灣拒絕接收一位涉嫌在台殺害女友,並表示願意赴台投案的香港男子,稱投案安排的背後有“政治力量精心操作”。這起謀殺案是觸發香港歷時四個多月的反政府示威的導火索。

香港警方10月18日致信台灣相關部門,傳達陳同佳決定在香港服刑完畢後去台灣自首的消息。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也說,她收到了陳同佳要求港府幫助他實現這個願望的信函。同一天,中國各大媒體都報導了陳同佳即將出獄,願意赴台灣自首的消息。

10月20日台灣負責兩岸政策的大陸委員會拒絕了香港政府的這項提議。在一份措辭嚴厲的聲明中,陸委會說,從港府宣佈“自願自首”的時間點等“種種不合常理的情節”,及“港府和陸媒等配合一致的說詞和操作” ,“都可輕易看出這是有背後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案安排”,無怪乎很多人懷疑陳嫌是“被自首”。

去年2月,香港居民陳同佳和同為港人的女友潘曉穎赴台灣旅遊期間涉嫌殺害女友。陳同佳獨自回到香港後,因涉嫌盜竊女友財物在香港被捕。由於香港與台灣沒有引渡協議和司法互助機制,無法把陳同佳引渡到台灣接受調查。香港法院後以盜竊及處理贓物罪僅判處陳同佳29個月有期徒刑。陳因為認罪獲減刑。可望於10月23日獲釋。

陸委會星期天表示,台灣方面多次提出就這起謀殺案與香港方面進行“司法互動”,但是港方從不正面回應,更於去年11月拒絕台灣法務部等機構共同參與溝通,只想利用雙方協商為《逃犯條例》修訂背書。

陸委會說,港府“處心積慮地”想要顯示,港府對在香港以外的中國大陸地區犯罪的港人沒有任何管轄權,必須送回大陸審理。他們也用相同的邏輯,企圖將台灣納入所有“一個中國”的政治框架下,強調陳同佳案只有台灣才有管轄權。星期天,在台灣陸委會就台灣殺人案嫌犯自首一事發表聲明後,香港政府也就此發表聲明,稱“陳姓嫌犯表示願出獄後到台灣自首,純粹出自自願”,有關“被自首”,甚至涉嫌“政治操作”的指控完全失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