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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境外勢力影響選舉,台灣內政部將提起一項修正案,禁止境外利益出資在台灣媒體刊登廣告。
台灣的中央社報導說,為健全總統、副總統選舉作業規範及確保選舉公平,內政部本星期召開的部務會中通過了《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案》,明確規定大眾傳播媒體不得接受外國、中國大陸以及香港和澳門人士與團體委託刊播廣告。此外,競選廣告必須公開背後的出資者。違反者將被課以20萬至1000萬元新台幣的罰款。
在台灣最近的“九合一”地方選舉過程中,不斷傳出有境外勢力與資金介入選舉的指控。台灣內政部說,境外敵對勢力指示他人,在台灣進行刺探、收集國家機密,或發展組織等行為,嚴重影響了台灣的國家安全,因此該草案還增列了違反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國家情報工作法相關規定。此外,在這一修正案還參考了美國去年通過的《誠實廣告法案》。
台灣民政司副司長鄭英弘對中央社表示,這一擬議中的修正案跟政治獻金的概念很像,台灣的競選不能接受外資、陸資及港資等地的政治捐獻。
如能順利完成修法,修正後的條文最快在台灣2020年的總統、副總統選舉就能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