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關係法》生效43週年台美關係正值最佳之時

《台灣關係法》第一頁和最後一頁的複印。(圖片來源:美國國家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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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關係法》生效43週年台美關係正值最佳之時

美國總統卡特簽署生效的《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本周正式邁入第44個年頭。在40多年來美台關係最友好之際,台海局勢卻益發緊張,尤其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以來,國際對中國恐伺機武統台灣的示警從未間斷。對此,台灣各界普遍將《台灣關係法》視為美國將協防颱灣的法源依據,不過,也有部分觀察人士認為,《台灣關係法》具有戰略模糊性,一旦台海這個火藥庫被引爆,美國會介入多深,還須由白官權衡決策,《台灣關係法》並非百分百保證。

美國國內法《台灣關係法》4月10日立法屆滿43週年,充分見證美台雙邊40多年來蓬勃發展的“非官方”關係。不過,隨著美、中、台三邊從等距的三角關係,漸漸演變成兩條平行線,也就是,美、台越走越近,但美台卻分別和中國的關係交惡,互動越來越緊張。分析人士說,《台灣關係法》未來面臨的挑戰恐不小。

尤有甚者,全球地緣政治的角力因俄烏戰事進一步白熱化,讓即使遠在八千多公里外的台灣也彷彿遭波及,成為紙上談兵的一個目標,更讓《台灣關係法》一躍成為議論的焦點。因為在俄烏戰事陷入膠著之際,中國主流輿論和台灣境內部份親中人士動輒以俄烏戰爭為鑑並主張“《台灣關係法》無用論”,他們說,美國未馳援烏克蘭,代表當台海這個火藥庫被引爆時,美國也恐同樣置身事外。

《台灣關係法》無用論?

不過,美國白宮國家安全顧問傑克·沙利文(Jake Sullivan)週四(4月14日)重申, 烏克蘭與台灣情況不同,美國基於《台灣關係法》,關切中國片面改變台海現狀的意圖。他強調,任何形式對台的侵略都是不可接受,美國將採取一切可能措施,確保中國入侵台灣不會發生。

台灣國安局長陳明通三月底於台灣立法院備詢時也援引《台灣關係法》來佐證美國對台海安全的承諾。陳明通解讀,美國不以軍力介入俄烏戰爭是擔憂引起第三次世界大戰,但事實證明,美國以數據鏈路(Datalink)等其他手段介入,助烏克蘭一力。他說,美國並未與烏克蘭簽署任何關係法,尚可介入到此程度,更何況台美間有《台灣關係法》,台海若爆發戰事,美國將介入更深。

不少觀察人士同意,在兩岸關係益發緊張之際,《台灣關係法》越顯重要。

美國於1979年1月1日正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並隨即與中華民國、也就是台灣終止了邦交關係。但為了重新定義美台關係,美國國會授權美國政府在《台灣關係法》的規範下,持續維持美台間的非官方關係,以及其他民間的商業和文化往來。《台灣關係法》也於當年的4月10日由美國時任總統卡特(Jimmy Carter)簽署生效。

《台灣關係法》明文規定:“美國將向台灣提供必要數量的防衛物資及技術服務,以使台灣能夠維持足夠的自衛能力”。除了物資和技術,《台灣關係法》也授權美國政府向台灣提供防禦性武器,“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其他高壓手段,而危及台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因此,《台灣關係法》彰顯的是美國對台灣安全的承諾,也是協防颱灣的法源依據。

不過,雖有法源,位於台北的台灣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劉復國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台海若爆發戰事,美國是否派兵馳援台灣仍具不確定性。他說,台海若開戰,美國要面對的是另一個軍力相當於俄羅斯、全球排行前三名的中國,因此,即使美台關係比美烏關係更加緊密,也有《台灣關係法》作為法源,協助台灣防禦,但要派兵馳援,美國仍會相當謹慎。

劉復國說:“我認為,美國要參戰的可能性相對是比較低,因為美國現在國內政治的環境,再加上民主國家要面對這樣的挑戰,不是很容易。專制的政權,像俄羅斯和中國,只要政治有決心,他們就會赴戰場,可是民主國家不太一樣(得斟酌民意),所以在這些情況(下),更重要的是,台灣跟美國如何去做預防性準備。”

專家:台海衝突將引發全球動盪

劉復國說,美台40多年來透過《台灣關係法》已建構出非邦交卻類似法定的完整關係。而美、中、台能維持多年的平衡關係,《台灣關係法》也發揮了製約的無形力量。但他說,《台灣關係法》對於出兵協防颱灣的決策保留模糊空間,也就是戰略模糊性,將介入台海的決策交由當時的政府判斷,並非百分百保證。

劉復國說:“(台灣關係法)有一個彈性的空間,由美國的政府依據現實的狀況來做判斷。美國對台灣在法律上有協助的義務,但是會不會介入到實際的衝突當中,恐怕台灣人要非常清楚,並沒有一定的公式說,發生什麼情況,美軍一定會公開的介入衝突。”

劉復國呼籲,台灣要掌握中共冒險犯台的觸發元素,避免開戰。否則以中國和台灣目前在全球經濟供應鏈上所扮演的關鍵角色,一旦開戰,全球經濟恐比俄烏衝突所衍生的震盪,還要嚴重許多。

中共若速戰速決美國出兵與否?

除了避戰為上策,美國對台海局勢極力想避免的另一個變數則是“既成事實”,指的是中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軍事手腕與高科技奪取台灣,迫使美國相信採取反制行動將非常困難或得付出極高代價。

不過,位於台北的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林正義表示,中共要速戰速決拿下台灣,或是封鎖台灣和台海周邊,造成美軍無法介入的“既成事實”,難度不低,因為台灣周邊海空早有美國及日本的軍艦與戰機,只要台海有任何風吹草動,美國便可援引《台灣關係法》,出兵在台海四周集結。

林正義告訴美國之音:“(中共)對台灣直接的攻擊,對台灣領導人的斬首,那個才是速戰速決。(若台灣被)封鎖的話,美國總統必須迅速通知美國國會,採取適當因應的行動,而且台灣遭受到封鎖的話就不可能是速戰速決,封鎖可能有紙上封鎖(paper blockade,非嚴格的封鎖)、口頭的封鎖,即使有海空的封鎖,都不可能是速戰速決。”

林正義指出,美國過去已有幾次處理台海危機的經驗。例如,前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Dwight David Eisenhower)於1958年兩岸的八二三砲戰中,就曾做出護航台灣軍艦的決策,另外,前美國總統柯林頓(Bill Clinton)於1996年也曾派航母介入當時的台海飛彈危機。而且他說,八二三砲戰時,中國前國家主席毛澤東特別下令避打護航的美艦,這代表中國也忌憚與美國開戰,因此,美中避戰,時至今日,應仍是雙方的共識。

《台灣關係法》持續“豐富化”

林正義還說,《台灣關係法》延續中華民國政府於1954年與美國所簽訂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但新增經濟紅線。該法明定:“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台灣前途之舉,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
在此基礎下,美國近年還通過《台灣旅行法》和《台北法案》,不僅對美台關係的深化具有加乘效果,更是美國將台灣視為主權獨立國家的證明。

林正義告訴美國之音:“《台灣旅行法》讓美國跟台灣的官員能夠(有)更多的交往,《台北法》協助台灣在整個國際社會的參與,尤其是雙邊關係的強化。《台灣關係法》,到目前為止,我認為它是一個可能比任何的武器、外交的聲明,可以說,它是一個最強而有力的、對台灣的保證,因為它經過這麼多年,而且不斷地豐富它的面貌。”

分析人士表示,美台關係之所以升溫,跟中國對台武嚇升級也脫不了乾系。而俄烏開戰後,東歐雖分散了美國的注意力,但華盛頓仍謹記,中國才是對美國長期經濟和國家安全的最大威脅,因此,反而拿著放大鏡看著台灣的安全及中國對台可能的蠢動。

在此前提下,台灣安全研究中心的劉復國認為,美台關係未來將持續深化,但在拉近雙方合作的過程中,仍需謹慎,並充分理解北京底線,以避免引發台海衝突。

《台灣關係法》之位階高低?

美國以《台灣關係法》作為對台交往的準則,對於中國,則簽署《上海公報》、《建交公報》和《八一七公報》三個公報,作為美中兩國建交以來的政治和往來基礎。但其位階孰高孰低,目前似乎仍模糊不清。

位於東台灣花蓮的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教授施正鋒擔心,台灣的國際地位相當尷尬,因此,三個公報與《台灣關係法》若在關鍵時刻出現抵觸,台灣利益恐遭損及。

施正鋒告訴美國之音:“如果有一天,中國真的要拿(下)台灣的時候,那到底位階是怎麼樣?三(公)報是跟中國(簽署),《台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你(美國)一定要遵奉這樣的國內法,我想,這是(美、中、台)三角關係裡面維持某種所謂的平衡或現狀的一個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