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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2016年將舉行立法委員的選舉。目前各黨派已經接近完成在各選區立法委員的提名或征召,候選人開始在選區舉行各種選舉活動。新一屆立法院將如何借鑒外國國會制度,提升國會議事效能,一些學者對此發表了不同的看法。
台灣“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日前舉行了“從外國國會制度看台灣國會改革”的座談會。與會的專家就台灣立法院的改革獻計獻策。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吳志中說,各國議會制度各有短長,總統制,半總統制,內閣制各有優缺點。要採取適合台灣的制度,要看我們面臨什麼樣的問題。
他說:“學習他國的制度是很重要的,要看這個制度是不是符合我國本身的發展方向。我們的人民怎麼看待我們的國會議員,我們的政治制度。”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助理教授陳耀祥說,歐洲大陸國家多採用多黨制,不過小黨林立,容易造成議事癱瘓。他以德國為例說,德國歷來維持聯合執政的傳統。英國和美國則是兩大政黨為主,如英國的保守黨和工黨,美國的民主黨和共和黨。他說,面對2016年立法委員的選舉,台灣是否會出現聯合執政,目前尚無法預測,但德國的經驗值得參考。
他說;“要強化國會的功能,這是台灣未來憲政改革的一個非常重要部份,才不會出現總統可以透過政黨的平台要把國會議長(王金平)拿下來,這種所謂的馬王政爭的荒謬的現象。這在全世界各國都是憲政危機。”
陳耀祥說,在正常議會民主運作的國家,專業委員會的作用非常重要,但是立法院各委員會的決策功能,被台灣特有的立法院黨團協商所替代。
他說:“由於黨團協商制度的強化,反而讓很多委員會的功能被邊緣化。很多法案的立法理由是什麼?就是黨團協商。這就是台灣目前最大的問題。我們的黨團協商功能這麼強大,但黨團協商的透明度又這麼低。基本上外界是無法知道法案是如何立法的。”
他說,台灣的一些立法委員專業素質不高,工作重心不是專業委員會的議案,而是下基層,為選民服務。其原因主要是台灣選舉文化和選票迫使立法委員要把大量的精力放在選民身上。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徐永明說,台灣越來越像一個總統制的國家,但是立法卻不像一個總統制國家裡應有的立法組織的能力和權力。他認為,應該廢掉黨團協商制度,強化專業委員會的作用,效仿美國的做法,讓所有法案的形成由委員會做出。
他說:“王金平,柯建銘的時代應該要結束了。未來的立法秩序,立法行為,立法組織是一個契機,可以重新整建。”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黃國昌說,台灣的國會需要改革,2016年國會的組成和運作的重要性絕對不亞於總統,甚至還要高。他說,台灣國會改革面臨是以“委員會中心”,還是“院會中心”的抉擇。
他說:“我希望台灣未來的國會變成什麼樣呢?第一,在還沒有進行憲政改革之前,台灣的國會的確相對於行政權是弱勢,因此如何強化委員會的功能很重要。我贊成在法案進行實質審查之下,採取委員會中心主義,要進行政策辯論時,到二讀會時,在院會裡各黨針對他們所提出法案版本不同立場,在二讀會裡進行黨團辯論。”
已經決定放棄終身研究員職位,投入立法委員選舉的黃國昌說,未來立法院人事同意權制度,應該採取德國的制度,透過大約20人組成的人事審查專業委員會來進行實質審查。
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助理教授羅承宗說,國會的主要功能應該是立法和預算審查,但是他認為,大多數的立法委員是法律盲和預算盲。要解決這個問題,可以從公費助理法制化入手。
他說:“首先是建立公費立委助理的制度,特別是公費助理不要是跑選票的助理。而是用法規的設計將其規範為預算助理和法案助理,讓你真正在監督國會問政而不是跑選票。第二,現行的法制局和預算局要改組,而且要大幅擴編。把兩個局合併成為單一的法制預算局。”
台灣“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黃秀端教授說,國會的改革,台灣的民主制度會更加完善。她呼籲成立一個類似美國ESPAN的國會頻道,供人民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