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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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方星期三對曾舉辦三場小規模集會的一位活躍社運人士,依“公共秩序法”落案起訴,引發包括人權組織人權觀察在內的國際社會的關注,要求撤回指控。
新加坡警方11月28日預告將起訴現年37歲的新加坡公民團體“社區行動網路”的負責人范國瀚(Jolovan Wham),指控他過去一年主辦幾場不大的公眾集會,沒有向警方申請許可,包括去年11月26日一場關於公民抗命及社運的閉門論壇,邀請香港前學生領袖黃之鋒通過Skype演講,介紹香港社運現況,被控違反“公共秩序法”中要求有外國演講者的活動必須事先申請,並得到警方許可的規定。
人權觀察針對該消息星期三發表聲明,指范國瀚是和平示威者,要求新加坡政府撤銷該案,並再次呼籲修法,保障當地民眾和平集會的權利。作為香港自決派新政黨“香港眾志”秘書長的黃之鋒,斥責新加坡政府“比中國大陸更離譜”。
新加坡當局一向對言論和公眾集會有嚴格限制,包括小規模的和平政治集會。未經警方許可而舉辦公開集會的人士,一旦罪成,可處5千新元(約3700多美元)以下罰款,累犯的可處1萬新元以下罰款及6個月以下監禁。許多言論自由組織批評新加坡的法律太過苛嚴。
據報道,沒有律師代表的范國瀚星期三在當地法院上庭,稱需要時間尋求法律意見,獲准以8千新元保釋,案件將於12月13日再作預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