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組織:關鍵礦產供應鏈牽涉數十起侵犯人權行為

  • 美國之音

2023年6月11日,在越南的風力渦輪機附近的太陽能電池板。(美聯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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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組織:關鍵礦產供應鏈牽涉數十起侵犯人權行為

一個人權倡導組織表示,它發現了數十起涉及採礦或加工可再生能源礦物的中國投資的公司侵犯勞工和破壞環境的行為。

倫敦商業與人權資源中心(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Resource Center)週四(7月6日)發布的報告稱,它發現了102起涉嫌在使用此類礦物的所有階段的侵犯人權案例:從最初的勘探和許可到採礦和加工。

該報告研究了九種礦物的供應鏈--鈷、銅、鋰、錳、鎳、鋅、鋁、鉻和所謂稀土元素。所有這些都對於太陽能電池板和電動汽車電池等高科技產品至關重要。

印度尼西亞有27例,數字最高,其次是秘魯,有16例、剛果民主共和國12例、緬甸11例和津巴布韋的7例。

超過三分之二的案例涉及侵犯人權行為,土著社區受影響最大。

許多由中國公司投資或運營的項目都位於礦產資源豐富的國家,但是“受害者尋求補救的選擇有限”。

根據國際能源署的數據,為了將全球變暖限制在1.5攝氏度--這是2015年巴黎氣候協議設定的全球護欄--世界需要在2030年之前,其清潔能源容量從去年的水平增加兩倍。這引發了對清潔能源技術所需的鈷、銅、鋰和鋅等所謂“過渡礦物”的爭奪。

中國並不是唯一的一個有問題的國家--來自倡導組織的另一個追踪組織注意到了美國、澳大利亞、英國和加拿大的公司也涉嫌侵權--但是中國在採礦、加工和精煉這些礦物以及製造太陽能電池板、風力渦輪機和電動汽車電池等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國的公司對於確保世界從化石燃料過渡的公平和公正至關重要。

“底線是,如果能源轉型不公平,它就不會像它需要的那樣快,我們將無法滿足我們的氣候目標的截止日期,”該追踪組織的區域項目主任貝蒂·約蘭達(Betty Yolanda)說。

她代表報告的作者發言說,氣候變化對世界窮人產生了不應有的影響,他們對全球氣候變暖所應負有的責任貢獻最小,但是他們現在首當其沖地受到開採向可再生能源過渡所需的礦物的負面影響。

該報告的作者們不願公開身份,因為擔心遭到報復。

像澳大利亞這樣擁有豐富礦產財富的富裕國家,不需要外國投資進行開採,不過它們的項目通常涉及外國投資者。但秘魯等富含銅的發展中國家,以及印度尼西亞和菲律賓等鎳出口國,則越來越依賴中國的投資和技術來開采和加工這些礦產,而且這些國家通常監管保障措施較少。

“現在是時候不要犯過去的錯誤了。可再生能源轉型必須以公正和公平的方式進行,”全球見證(Global Witness)自然資源和治理部全球政策顧問埃里克·恩岡(Eric Ngang)說。全球見證是一家總部位於英國的非營利組織,並未參與該報告的撰寫。

針對此類濫用的法律保障薄弱助長了腐敗行為,使公司和不誠實的政客受益,而犧牲了環境和人權。

報告中詳述的人權指控中約有42%集中在亞太地區,27%在拉丁美洲,24%則在非洲。一半以上是環境破壞的案例,往往是無法獲得安全的供水。超過三分之一的案例涉及侵犯工人權利的指控,其中大多數與工作中的健康和安全風險有關。

約蘭達說,這些可能是“冰山一角”,因為該報告依賴的是有關公司涉嫌濫用職權、民間社會採取行動的案件,或據報導襲擊活動人士等公開信息。她補充說:“從公民自由很低的國家和衝突地區接收信息是最困難的。”

報告指出,隨著各國越來越多地試圖通過要求供應鏈下游的礦工和公司建造冶煉廠和其他基礎設施,來保留其國內礦產財富的部分價值,使得改善保障措施至關重要。例如,擁有世界上最大的鎳供應量的印度尼西亞,正試圖將自己打造成製造電動汽車的中心,並且製造鎳基電池,以創建一個涉及中國投資的完整的鎳供應鏈。

報告稱,如果沒有保障措施,這些雄心壯志“可能會因對人類和環境造成的傷害而受到可怕的減損”。

報告中提到的39家中國礦業公司中只有7家公佈了人權政策,儘管做出了透明度的承諾,但工商業與人權資源中心僅收到該行業22家公司的4份回复。

報告稱,中國的“華友鈷業”(Huayou Cobalt)通過承認社會和環境挑戰,“部分”承認了印尼環境破壞的指控。但該公司否認在另一個項目中涉嫌剝削中國工人的指控。瓦西礦業(Ruashi Mining)表示,對剛果民主共和國的侵犯人權指控是虛假的,其國營企業集團北方工業公司(Norinco)否認與緬甸軍方權貴有腐敗關係。

中國缺乏法律來規範中國海外企業和供應鏈產生的影響,而此類問題的政策大多是自願性的。美國和歐洲正在解決這些問題,報告稱,日本和韓國也越來越多地將人權和環境盡職調查作為其監管框架的一部分。

(本文依據了美聯社的報導。)